破窗效应

犯罪学理论

破窗效应(英语:Broken windows theory)是犯罪心理学理论,由詹姆斯·Q·威尔逊乔治·凯林英语George L. Kelling提出,刊载于《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 Monthly)1982年3月版的一篇题为《Broken Windows》的文章上[1],20世纪90年代,美国纽约市警察局局长威廉·布拉顿英语William Bratton和市长鲁迪·朱利安尼进一步推广了这一理论,他们的警务政策受到该理论的影响。在这十年里,这个城市的犯罪率显著下降。该理论认为,犯罪反社会行为内乱的可见迹象创造了一个城市环境,鼓励进一步的犯罪和混乱,包括严重的犯罪,所以,针对轻微犯罪(如破坏公物、乱丢垃圾逃票)的警务方法有助于创造一种秩序和法制的氛围,从而防止更严重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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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幢有少许破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没修理好,可能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内,如果发现无人居住,也许就在那里占领、定居或者纵火。又或想像一条人行道有些许纸屑,如果无人清理,不久后就会有更多垃圾,最终人们会视为理所当然地将垃圾顺手丢弃在地上。因此破窗理论强调着力打击轻微罪行有助减少更严重罪案,应该以零容忍的态度面对罪案。

五个阶段

此理论描述社区失序的五个阶段:

  1. 社区开始出现失序的情形,部分居民迁出社区。
  2. 未能迁离社区的居民因担心自身安全,对区内的事务漠不关心。
  3. 地区的监察力下降,社区的治安进一步恶化。
  4. 区内更多的居民迁走,仍然留在区内的居民则更加退缩,减少外出时间。
  5. 外来的犯罪份子入侵社区,令犯罪数字持续上升。

修补破窗

就社区失序的情况,凯林与另一学者凯瑟琳·科尔斯(Catherine Coles)于1996年提出“修补破窗理论”(Fixing Broken Windows)。他们认为执法者应尽早识别及紧密留意和控制高危险群,另外须保护守法的青少年,同时要促进居民参与维持公众治安及协调社区内不同的团体处理治安问题。

批评

学术界仍在争论破窗效应的正确性,有些人认为大多证据误把相关作为因果。某个地区犯罪率高有许多可能的成因,先前和之后都有犯罪不能证明先前的犯罪引发后来的犯罪。较新的研究认为破窗效应对犯罪的影响只占一小部分。然而,许多治安单位把破窗效应奉为圭臬,例如纽约市警察局认为放任混乱和轻微犯罪不管会引发越来越严重的犯罪,所以推动拦截搜身政策让警察任意盘查主观上觉得可疑的人,以及零容忍政策,初犯就重罚。纽约的犯罪率确实在1990年代推动这些政策后大幅下降,然而犯罪学研究认为这归功于其他因素,例如当时的经济成长。[2]

另一方面,这些政策往往不成比例地针对少数族裔、穷人和弱势者。“混乱”的法律定义不明,让警察有很大的主观裁量空间,让有意或无意的种族歧视阶级歧视影响执法。黑人和拉美裔被拦截盘查的几率远大于白人,这也造成许多少数族裔被警察杀害的案例。2010年代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等运动因此要求取消这些政策。[3]

另见

参考资料

  1. ^ James Q. Wilson and George L. Kelling. BROKEN WINDOWS: The police and neighborhood safety (PDF).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5-06-19). 非PDF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Thacher, David. Order Maintenance Reconsidered: Moving beyond Strong Causal Reasoning (PDF). Journal of Criminal Law and Criminology. 2004, 94 (2): 381–414 [2020-07-17]. JSTOR 3491374. doi:10.2307/349137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9). 
  3. ^ Maloney, Alli. When police turn violent, activists Brittany Packnett and Johnetta Elzie push back. The New York Times. Women in the World. 2015-09-29 [2016-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