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
礼仪、礼节、礼貌是根据在社会、社会价值或者小组之间的当代常规准则影响社会行为的期望的代称。礼仪通常也不像法律一样刻意以文笔书写来规定和记载,但是礼节的层面常有记录。礼节包括社会相互作用的大多数社会层次方面,是没有有效期限的。礼节规则也许反映社会的伦理规则,或者反映这个社会现在的状态。像文化逐年增长的一个词汇,特别是多种种族冲突下文化上的差异造成不同社会的产生。一些研究认为,所有的人类文化都有某种形式的礼仪,也就是说,礼仪是普世文化通则的一部分。
汉文化圈的礼仪
东方礼仪溯源中国作为东方文化的发源地,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誉。夏礼、殷礼、周礼,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中国古代最早、最重要的礼仪著作是《周礼》、《仪礼》和《礼记》,合称“三礼”。礼制系统之庞大、礼数之繁,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美誉。[1]礼大致上可以分为冠礼、婚礼、丧礼、祭礼、射礼、酒礼、朝礼、聘礼八类,包含着一个人生老病死的过程,以及种种社会关系。西周灭亡后,其礼仪制度的主体和精神被儒家学者所继承。
朝鲜于15世纪曾命集贤殿儒臣详定《五礼仪》,悉仿杜氏《通典》,旁采群书,兼用中朝诸司职掌、洪武礼制、《东朝今古详定礼书》等,参酌损益制定了《国朝五礼仪》,奠定了朝鲜后世的礼制规范。
日本参考唐朝礼仪律令制度,于718年制定的《养老律令》纳入了"礼"的内容。江户时代,水户藩主德川光圀主编《礼仪类典》514 卷,再兴王室礼仪制度,亦积极推行各种礼仪活动。特地请朱舜水规划释奠礼仪,也请教五庙之制。礼仪被上升到等级制度的高度,《家康遗训》就有对于等级制度礼节的规定,如第四十五条写道“平民对武士失礼,武士可杀之”。幕府颁布针对大名的《武家诸法度》和针对嫡系家臣武士"骑本"、"御家人"的《诸士法度》中明文规定: "奖励文武忠孝,以正礼仪"或"励忠孝,正礼法" 。日本最著名的礼法流派是小笠原派。
昭和13年(1938),日本文部省成立“作法教授要项调查委员会”,当时礼法的最高权威、《日常礼法心得》的作者、贵族院议员、侯爵德川义亲任调查委员长。不久文部省颁布《昭和国民礼法要项》,在学校贯彻实施,标志武士道礼法成为日本全体国民修身教育的一部分。日本国民礼法对姿态、最敬礼、参拜礼、敬礼、问候、言语、起居、递交、包结、服装、皇室礼法、家庭生活礼法、社会生活礼法进行了规定。
行礼方式
西方世俗礼仪
西方礼仪一词最早见于法语"Etiquette"。路易十四建立了极其严格的宫廷礼仪制度,诸如国王就寝、起床、着衣、用膳、骑马等一概由专人负责,为此设立了名目繁多的荣誉职位。路易十四世的宫廷在以后的长时期中受全欧洲的歆羡和效法。西方餐桌礼仪从路易十六时期开始盛行,发展到十七、十八世纪所呈现的面貌,大致上就是现今人们所看到西餐礼仪的轮廓。
伊斯兰教文化圈的礼仪
穆斯林的宗教礼仪主要体现在伊斯兰教五项基本功课“念”、“礼”、“斋”、“课”、“朝”中。
参考文献
- ^ 《礼记·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
相关条目
- 外交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