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光
生平
耿光是成化七年(1471年)的举人,任河阴教谕,调任仪真训导、江阴教谕、衢州教授,教育诸生如家族子弟,曾分别在弘治十七年(1504年)分考四川、正德二年(1507年)分考顺天、嘉靖元年(1522年)分考福建,嘉靖四年(1522年)则任云贵乡试正考官。当初弘治时他尚未接受考官任命,有尊贵者遣人以重贿求让其子中举,他却焚烧书信让使者离去,说:“上天明鉴,我怎敢昧著良心呢?”耿光个性孝顺,每次想起父母已故总觉伤心,写下诗:“父母人皆有,如何我独无,茫茫天地里,自觉此身孤”人们读后也觉得戚然;从弟耿大宾妻子彭氏寡居,他每年制衣给对方,荒年时捐俸赈济族人,又曾仿效范仲淹打算义庄和义塾,但未成事[1]。
引用
参考文献
- 道光《黄安县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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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坤 |
明朝河阴县教谕 弘治年间 |
继任: 张珍 |
前任: 罗干 |
明朝江阴县教谕 1516年- |
继任: 何连 |
前任: 赵神甫 |
明朝衢州府教授 1525年-1528年 |
继任: 林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