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铉,字器之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临江路清江县(今江西清江)人。初学者,政治人物、进士。

生平

聂铉于洪武三年(1370年)庚戌科举于乡[1]洪武四年(1371年)成辛亥科三甲进士,授予广宗县县丞,上疏免除旱灾税[2]。任满后,入京朝觐,献《南都赋》及《洪武圣德诗》。授翰林院待制,改国子助教,迁典籍。后赐归。洪武十八年(1385年),又召其主持会试,并准备留用。聂铉请求便地自养,于是以庐陵教谕职位终老。[3]

聂铉与张美和贝琼齐名,时称“成均三助”。[3]

参考文献

  1. ^ 《献征录》卷22,页57
  2. ^ 明太祖实录》(卷131):“是月,国子助教聂铉以老疾赐归。铉,字器之,清江人。登辛亥进士第,授广宗县丞。到官,问父老曰:民之疾苦何者为剧?父老对曰:适岁旱蝗食之役繁此为剧。铉叹曰:民病而不上闻,非所以事君也。即奏之朝。上遣使视灾伤,悉蠲其税,民大悦。秩满,入觐,上洪武圣德诗、南京赋,授翰林待制,以老疾辞,不许,改国子助教,迁翰林典籍。寻复为助教。至是赐归。十八年,召考会试,将复用之,以年龄益高,择便地,授庐陵教谕,终其身。”
  3. ^ 3.0 3.1 明史》列传第二十五:“聂铉,字器之,美和同邑人。洪武四年进士。为广宗丞,疏免旱灾税。秩满入觐,献《南都赋》及《洪武圣德诗》。授翰林院待制,改国子助教,迁典籍。与美和同赐归。十八年复召典会试,欲留用之。乞便地自养。令食庐陵教谕俸,终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