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汝桂
胡汝桂(1532年—?),字芳甫,号小渠,山东兖州府金乡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汝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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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常寺少卿 | |
籍贯 | 山东兖州府金乡县 |
出生 | 壬辰年三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苏氏,封孺人赠宜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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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乙卯科(1555年)山东乡试第十四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零一名进士[1][2]。通政司观政,授中书舍人,三十八年升刑部员外郎,四十二年调吏部,历升文选司郎中,隆庆元年(1567年)九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数日后江西道御史孙代追论胡汝桂先任文选时诸不法事,诏令回籍听勘。三年正月京察,以不及降调。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