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汝钦
胡汝钦(1539年—?),字子敬,直隶保定府定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汝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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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直隶保定府定兴县 |
字号 | 字子敬 |
出生 | 嘉靖十八年(1539年)三月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冯氏,继娶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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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二百九十三名,三甲第二百八十七名进士[1][2]。万历元年(1573年)十二月选授工科给事中,四年正月升怀庆府知府,八年正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延安兵备,九年五月被陕西总督郜光先弹劾识暗才疏,诏汝钦冠带闲住。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