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汝钦(1539年—?),字子敬,直隶保定府定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汝钦
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保定府定兴县
字号字子敬
出生嘉靖十八年(1539年)三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冯氏,继娶张氏
出身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二百九十三名,三甲第二百八十七名进士[1][2]。万历元年(1573年)十二月选授工科给事中,四年正月升怀庆府知府,八年正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延安兵备,九年五月被陕西总督郜光先弹劾识暗才疏,诏汝钦冠带闲住。

家族

曾祖胡荣;祖父胡俊;父胡滋,母耿氏。慈侍下[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