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艇支队

舰艇支队海军舰艇部队中由若干舰艇或舰艇大队编成的建制单位,通常隶属于舰队海军基地,一般按所辖舰种或主要舰种命名,如驱逐舰支队、潜艇支队等。能单独或协同海军其他兵种完成海上作战任务。世界多国海军的舰艇部队中均编有与舰艇支队相类似的建制单位,但称谓、级别、只能和隶属关系不尽相同,有的隶属于分舰队区舰队,有的隶属于海军基地或直属舰队。[1]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支队,前身为军区海军下辖的舰种舰队。1955年10月,军区海军改称舰队,其原所辖的舰种舰队改称舰艇支队。一个驱逐舰支队辖3-4艘驱逐舰和2-3个护卫舰大队;一个快艇支队辖导弹艇、鱼雷艇2-3个大队;潜艇支队直辖若干潜艇。支队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和岸勤部,并配有辅助船只。支队辖有舰艇或舰艇大队。支队驻地建有码头、仓库、修理所、电站、医疗所、舰艇教练室和供舰艇人员生活、休息、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1]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后,原三大舰队所属的护卫舰大队亦升格为护卫舰支队。[2]

俄罗斯海军有水面舰艇支队、潜艇支队、火箭艇支队、江河舰艇支队等。美国海军由2个或2个以上的舰种中队,以及附属舰船编成的海军舰艇部队,曾称支队,现多称大队。日本海上自卫队类似舰艇支队的组织称队群,如护卫队群、潜水队群,分别隶属于护卫舰队日语護衛艦隊潜水舰队日语潜水艦隊,下辖护卫队、潜水队。[1]

注释

参考文献

  • 中国海军百科全书编审委员会 (编). 《中国海军百科全书》. 下. 北京: 海潮出版社. 1998. ISBN 7-80151-041-0. 舰艇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