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奈的菲力浦

莫尔奈的菲力浦(1549年11月5日—1623年11月11日),杜立石马尔利诸侯,通常被称为杜立石莫尔奈或莫尔奈杜立石,是法国的一个庄园主、一位新教徒反君权运动者。他同时也是学者作家、外交家,曾经被称为“胡格诺派教皇”。

Philippe de Mornay

生平

莫尔奈的菲力浦在法国的瓦勒德瓦兹省出生。他的母亲倾向新教,但他的父亲却为了抗拒这新教倾向,所以把他送往巴黎利西厄学院。然而,在1559年他的父亲去世之后,他的一家正式改信新教的胡格诺派

莫尔奈于1565年在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法理,之后一年在帕多瓦大学修读希伯来语德语。于1567年的法国宗教战争期间,他加入了孔代亲王波旁路易一世的军队。不过后来他堕马负伤,令他无法在军中积极参与。

从1571年开始,他作为新教胡格诺派之宣教辩护士,活跃于法国宗教战争中,以一篇宣教专文而渐有名气。撰文的同时,他也接受胡格诺派领袖──海军上将科利尼指派的秘密任务,出使荷兰与力抗西班牙天主教大军的新教领袖沉默者威廉洽谈。当时作为法王第一宠臣的科利尼正处人生高峰,在国王查理九世的支持下,计划出动法军攻击西属尼德兰的西班牙军,既能帮助同是喀尔文教徒的沉默者威廉,又能团结法国的新旧两派势力,甚至可以打击西班牙帝国的霸权以长法国声威,一举三得。

1572年巴黎圣巴托洛缪大屠杀发生之时,他靠着天主教朋友的协助而躲过一劫,并逃至英国避难。当他于1573年底回到法国之后,加入新一代胡格诺派领袖──纳瓦拉的亨利的亲友集团。他在1575年10月10日被吉斯的亨利俘虏,但因为他被视为小角色,故要求的赎金不算昂贵,这笔赎金由同为胡格诺教徒、富裕的年轻寡妇夏洛特·阿布雷斯特(Charlotte Arbaleste)支付,夏洛特作为莫尔奈女性友人,日渐倾倒在他的宗教热诚与智慧下,莫尔奈也在获释后与她结婚。

伴随着纳瓦拉的亨利声势水涨船高,莫尔奈也逐渐被认定为他的得力助手兼首席军师。譬如亨利分别在1577年、1578年、1580年,派莫尔奈为代表至英国,与新教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协商合作;又在1581-1582年被派往荷兰,协商新教联盟的具体事宜。1584年安茹公爵阿朗松的死讯传来后,纳瓦拉的亨利作为法国王位继承人的情势越发明显,连带展开了激烈的三亨利之战。莫尔奈于战场上的智谋及慧眼让人惊叹,对局势神准的预测替新教军带来辉煌成就。1588年胡格诺大将孔代亲王亨利一世过世后,莫尔奈对纳瓦拉的亨利以及新教军的影响力是如此之大,以致他被广泛地称为“胡格诺派的教皇”。作为新教军首席军师的他,在1589-1592年年参与了多场重要战役,如1590年关键的伊夫里战役

当他完成出使英国协商的任务回来后,对1593年主帅亨利决定改宗天主教一事震惊不已,虔信胡格诺的他对亨利背弃新教失望心痛,因此逐渐疏离了确认为天主教法王亨利四世及其中央朝廷。他把新教事业的热情,转投注在学术研究与香火传承,于同年成立了索穆尔神学院。在他的戮力经营下,此间学院享誉国际,一直到1683年,对信仰不宽容的路易十四下令,将学院强迫关闭。

晚年丧失妻儿的打击,让他悲痛不已。他唯一的儿子死于1605年,隔年妻子也过世。唯一让他支撑下去的,是对胡格诺派组织的强化与完善。1618年他被选为法国新教徒代表,参加重要的国政会议。但法王路易十三虔信天主教而对他施与打击。1621年他失去索穆尔总督的职位且被强迫退休,1623年死于德塞夫勒省的庄园中。

作品与成就

虽然莫尔奈一生有不少宣教布道的名篇作品,但是他最知名且最有影响力的文章,乃是一篇反君权运动的假名之作(鼓吹群众反对法王亨利三世),因为文章以史蒂芬·布鲁塔斯(Stephen Junius Brutus)的笔名发表,让后代学者只能推断莫尔奈是最可能的作者,第二可能的作者为修伯特·兰格特英语Hubert Languet(1518–1581年)。这篇1579年发表的宣言专文,名叫《人民有权反对暴君的辩白》(Vindiciae contra tyrannos)。这篇激动人心的宣言,主张说:第一,政府是上帝、人民与君王三者所组成的盟约,以维护及服从“真正的宗教”(指新教)为目的;未能遵行这些原则的国君,均应废除王位。第二,政府是介乎国君与人民的一项协定,协定内容为:君主统治事无大小均应大公无私,而居下位的人民应恭敬服从。君主与人民都要服从自然法则──理智与天生的正义法则,类似神圣的道德律,而超乎所有“成文的”(人所制定的)法则之上。君主的职责就是维护这项法则,让它保持积极、自然与神圣的性质;君主是推行此一法则的工具,而非法则的主宰。“人民是一整体,应被视为王国绝对之主人和所有人”。第三,君主是否为暴君,不由群众决定,而是由国民代表大会或是地方合法机关来决定;不论是合法的君主或是篡位者,只要违反前述的契约协定,即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暴君![1][2]

这篇文章以拉丁文写成,马上被翻译成各国文字。它在欧洲国际的影响长达一个世纪:法国的胡格诺派利用它反抗专制的天主教君主;荷兰人利用它来对抗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英格兰清教徒用它来反抗国王查理一世辉格党用它来替光荣革命辩护。它奠定了往后“社会契约”理论的成熟架构,霍布斯洛克卢梭,都提出了与其相通的概念。[1]

莫尔奈也帮忙亨利四世于1598年起草南特诏书,替胡格诺派争取并确立了许多政治权利及信仰自由

注释

  1. ^ 1.0 1.1 (美)威尔·杜兰著、幼狮文化公司译,《世界文明史‧第七卷‧理性开始时代》,页277-278。
  2. ^ 萨孟武著,《西洋政治思想史》(台北:三民出版社,2011),页149-154。

参考资料

  • Life of Mornay written by his wife for the instruction of their son, Mémoires de Mme Duplessis-Mornay, vol.1 in the ed. of Mémoires et correspondences de Duplessis-Mornay (Paris, 1824–1825);
  • E. and E. Haag, La France protestante, article "Mornay";
  • J. Ambert, Du Plessis-Mornay (Paris, 1847);
  • E. Stahelin, Der Übertritt K. Heinrichs IV. von Frankreich zur katholischen Kirche (Basel, 1856);
  • Weiss, Du Plessis Mornay comme théologien (Strassburg, 1867).
  • Article "Du Plessis-Mornay" by T. Schott in Hauck's Realencyklopädie
  • Article by Grube in Kirchenlexikon.
  •   本条目包含来自公有领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编).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