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埴
生平
祖父为明代福建清流知县蒋育馨;伯父为明末山东布政使司参议、兵备天津蒋灿;父蒋炜。顺治十七年(1660年)庚子科举人,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乙丑科三甲进士[1]。
康熙三十年(1691年)授浙江乐清县知县。作风低调简朴,只身赴任,立志洁身清廉,革除陋规,听审诉讼时断案精明。县有虎患,为此特别前往祭拜城隍庙。
蔣埴所公告〈革除陋例示〉: 照得本縣素心耿介、廉潔自持;去冬蒞任伊始,查得樂邑陋例相沿,幾成錮疾,隨而力加振刷,事事俱要實心實行。 如徵收錢糧向有重耗,今本縣確遵司頒法馬,一兩止徵一兩、一錢只徵一錢; 或折封間有多出分文者,亦必照數給還。該戶如開徵糧米,除嚴飭書役不許勒索外,本縣亦常親自監收,一照官斛平量,誰敢淋尖踢斛。 即折耗例有贈頭,亦不許私取升斗。此本縣替百姓省一分間費,就替百姓添一分正供,較之歷來似亦無少補。 然此乃我居官職分之所當然,並非矯情干譽。至雜項如奏銷貼費、刑名貼費、顏料、蠟茶硃價、贖緩、架木芽茶貼費, 以及學租銀價、功績聽差役費、各憲轅門工食、修理城垣等銀,舊例俱出里下,今本縣一一照數捐墊,應解者俱已解訖,應發者俱已發訖。 但聞向來俱是管圖催取,茲本縣業已盡數代賠,恐管圖及經管吏胥敢指稱前項名色、按都灑派、私自催收,鄉民不知緣故, 只道還是歷來舊規,仍將使費付給,徒飽蠹腹。合行布告知悉,如有里胥管圖私派擅收,許爾等據實赴縣呈告, 以憑盡法嚴究處死追賍給還,斷不使百姓脂膏供此輩肥家潤身享用。本縣現在密行察訪,書役各情弊定行治罪。 特示。
著作
著有《经书精义》、《肃斋诗文集》、《闽游录》、《三山草》、《宦海慈航》、《金台问答》、《乐清纪略》、《塞翁杂录》、《居庐迂语》、《吴越联吟》等。
家庭
参考文献
- ^ 1.0 1.1 婁關蔣氏本支錄右編 吳縣蔣德驊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华古籍资源库.
- ^ 卷一百七十五•名媛卷•戴凌濤. 江蘇詩徵.
戴凌涛:字文姬,又字文淑,江都人,蒋塞翁簉室,著有《绿窗遗稿》。
- 光绪《乐清县志》卷七·职官·文职·页十九
- 民国《吴县志》卷六十八上·列传六·长洲县·页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