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绍芳
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谢绍芳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的举人,获授海宁知县,调任浙江道御史;崇祯十一年(1638年)时他上疏应该趁着张献忠尚未作乱,消灭阶州、文县的流寇。他又说:“张献忠投降,要他立功赎罪。部下数万人应该安置在房县、竹山,开荒自给自足。湖广巡抚重兵扼险,不准他们进入洞庭湖;浙江巡抚驻兵扼守,不准他们进入郧阳。”于是朝廷命熊文灿调度兵马[1]。隆武帝即位,起用谢绍芳为河南道御史,他提出恢复领土的计策,抚定浦城县;又和周维新守卫大安关,升任太仆少卿,到永历二年(1648年)建宁府失陷,他跟随王祁自焚而死[2]。
引用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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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鲍观光 |
明朝海宁县知县 1628年-1630年 |
继任: 蒋之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