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琮 (正德举人)

赵琮(15世纪—16世纪),四川泸州直隶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赵琮是正德五年(1510年)的举人,授洛南知县,当地柳林铺路临近河畔,夏天、秋天水涨时令行人无法通行,他改建在北高平地称便,又增修狭隘而且倒塌的县治、寻得二十亩地兴建演武所[1],同时抚恤穷困、振兴文教,申请免去甘肃行太仆寺取市马价资金,使得人民安稳[2]

孙子赵可镕为嘉靖四十一年进士。

引用

  1. ^ 1.0 1.1 道光《直隶泸州志·人物志卷九》:赵琮,州正德庚午举人,任陕西洛南县知县,旧柳林铺路临河,夏秋水涨,行人苦之,琮改建北高平地,至今称便,县治狭隘且圮,增修改观,邑演武无所,琮为易地二十亩建厅置垣筑台,军容以肃。 见《商州府志》及《陕西通志》
  2. ^ 同治《雒南县志·卷三》:赵琮,泸州举人,正德改元除雒南知县,才卓荦兼,人试小邑必用全力,尤以恤凋瘵、振文教为先,务次第举措民悦安之,使甘肃行太仆寺 下各县道取市马价赀,琮力以贫困不支申请得免,芘雒为多。

参考文献

  • 道光《直隶泸州志》·人物志卷九
  • 同治《雒南县志》·卷三
官衔
前任:
唐诗
明朝雒南县知县
正德年间—嘉靖年间
继任:
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