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鹏 (1881年)
郝鹏(1881年—1946年[1]),字浴沧(一作雨苍),直隶省顺天府三河县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郝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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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浴沧 |
出生 | 1881年 |
逝世 | 1946年(64—65岁) |
生平
山东高等学校毕业。历任奉天的小学堂总监督、留学预备学校教员、中学堂监督。后来,任湖北省官报局总理、山东省劝业公所农务科科长。中华民国成立后,历任北京政府财政部佥事、总务厅厅长。1924年(民国13年)12月至1926年(民国15年)1月,任直隶省财政厅厅长。此后,为张宗昌的幕僚,被任命为安徽省省长。1927年(民国16年)引退。[2]
1941年(民国30年)10月,任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华北河渠委员会委员。翌年1月,任苏淮特别区行政长官,同年3月兼任苏淮特别区保安司令。1943年(民国32年)9月,调任国民政府政务参赞。[2]抗战胜利后被逮捕,[3][4]后病逝于济南。[1]
注释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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