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如星(?—1610年),号方壶河南新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郭如星
大明吏科都给事中
籍贯河南河南府新安县
字号号方壶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
出身
  • 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出身

生平

国初始祖郭廷彦者,自偃师徙居新安,五传生郭礼,礼生蓬,号石桥,为如星祖父。祖母蓝氏。父时安,字子行,别号云亭,赠中书舍人。元配董孺人,继室刘氏[1]

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授中书舍人,历工科、礼科、刑科给事中,累官吏科都给事中。万历二十九年,湖广佥事冯应京以劾税监陈奉,被贬职除名,又命逮入京。吏科都给事中郭如星、刑科给事中陈维春更连章弹劾陈奉。万历帝怒,谪两人边方杂职,郭如星被降职为贵州印江县典史,陈维春为贵州桐化县典史[2]。万历三十八年二月(1610年)卒官。

家族

娶孙氏、许氏,有子郭起龙。

参考资料

  1. ^ 《明故封征仕郎中书舍人云亭郭公暨配赠孺人董氏合葬墓志铭》 赐进士第光禄大夫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制诰经筵总裁国史会典沈鲤撰文; 赐进士第中宪大夫奉敕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地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前大理寺少卿广西道监察御史陈惟芝篆盖; 赐进士第修职郎行人司行人奉差册封周府陈心傅书丹。 封中翰云亭郭公之卒也,元配董孺人前卒几四十年所矣,其冢嗣给谏君如星自为状,函书京邸,请余铭而纳诸函。余谢不敏,忍辞按状:公讳时安,字子行,别号云亭,国初始祖讳廷彦者,自偃师徙居新安,五传生礼,礼生蓬,号石桥,盖公父也。娶蓝夫人,生公。……给谏君甫丱角,即补邑诸生,盛有时名。弱冠廪于庠,无何而蓝夫人、石桥公相继即世。以万历乙酉登乡荐,己丑成进士,起家中书。有顷,给谏君用高等擢谏议,迎养公于京邸。自入掖垣,历左右,擢吏刑都谏。距公生嘉靖戊子九月十五日,卒万历癸卯十二月十九日,享年七十有六。配董孺人生嘉靖乙未十月十八日,卒隆庆丁卯九月十二日,享年三十有三。继娶刘氏,子男二,伯即给谏君如星,万历己丑进士,由中书舍人历吏科都给事中,娶孙氏,邑廪生梦霓女,早卒,赠孺人;继娶灵宝许氏,知县茂梅女,封孺人。仲如斗,庠生,娶仝氏。女二,伯适王萃秀,以殉夫逝,奉旨树坊旌表贞烈,建祠岁祀。仲适陈保民,俱董出。孙男一:起龙,聘知县洛阳王之钥女,如星出。孙女四,一适兵马灵宝王省方子愿见,一字行人司行人洛阳陈心传子明干,一字应天巡抚都御史孟津陈惟芝子爌,如星出。一适王国诚,如斗出。
  2. ^ 《明史·列传第一百二十五》:吏科都给事中郭如星、刑科给事中陈维春更连章劾奉。帝怒,谪两人边方杂职,系应京等诏狱,拷讯久之不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