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朗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中举,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刑部观政,七年授中书舍人,十二年掌中书科事[1]。南明弘光时,官户科给事中,后转任江西佥事,以结交内官留用。后与黄耳鼎一起攻讦姜曰广、徐石麒、刘宗周等东林党人结党欺君,把持朝政,无人臣礼,石麒等人遂称病辞职[2][3]
参考文献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陆郎,闾先,易四房,丁未四月二十三日生。上元人。丁卯三十一,会四十七,三甲一百八十二名。刑部政,乙亥授中书,己卯掌中书科印。曾祖钊。祖靖。父鼎臣。
- ^ 《南疆逸史 》:御史黄耳鼎、陆朗有物议,(徐)石麒以例出之,朗急贿阉人内侍留用,石麒愤甚,因发朗内通之罪,朗恚诋石麒,石麒遂称疾乞休,无何,耳鼎亦两疏劾石麒,士英助之。石麒益愤,因力请罢斥,卒引疾去。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百十七·列传第九十三》:(弘光)时(与张捷)以中旨起者:黄耳鼎、陆朗、袁本盈。……陆朗,字开先,上元人。崇祯四年进士,官户科给事中,举守令之贤者协治浙漕,飞挽以济。已耳鼎转南瑞副使,朗转佥事,以交内官留用。耳鼎讦石麒朋谋,暗害刘宗周,妄议从逆。朗讦徐石麒巧诈文贪,宗周迂腐托正。寻复同讦姜曰广、石麒、宗周结党欺君,把持朝政,无人臣礼,各予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