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Faculty of Law,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成立于2005年,是香港第三所大学法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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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公立 |
地址 | 香港新界沙田区马料水中文大学李兆基楼及李达三楼5楼(部分)及6楼全层(院务处)/中西区中环美国银行中心2楼(研究生部) |
建立日期 | 2005年 |
隶属 | 香港中文大学 |
院长 | 邬枫教授(Prof. Lutz-Christian WOLFF) |
机构级别 | 学院 |
网站 | http://www.law.cuhk.edu.hk/ |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被香港政府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2014研究报告评审为全港第一。[1]
历史
香港中文大学(中大)于2004年提出的《2005/06至2007/08年度学术发展建议书》中,提出设立法律学院,提供法学士及研究院课程,教务会于2004年3月3日通过有关建议,并将建议呈交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2004年5月10日,官方正式宣布中大将设立法律学院。
为设立法律学院,中大成立了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筹划委员会,由香港资深大律师暨哈佛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梁定邦出任主席。法律学院筹组时得到曾任中文大学校董会主席的利国伟及香港法律界的李福善捐款设立两个讲座教席,资深大律师陈志海捐款和执业律师徐嘉俭捐赠藏书。
中大法律学部(School of Law)于2005年9月已初步成立,其时约十余名法律业界人士及学者经已到任法律学部供职,但学部并未有提供任何课程。学部于2006年始开办法学本科及研究生课程。2008年8月1日法律学部正式升格为法律学院(Faculty of Law),为中大第八所学院,其时学院共有1100名学生(180名本科生及920名自费课程研究生)。“学院自2006年起开始提供法学本科及研究生课程,2008年起开办P.C.LL.,目前学院有全职教职员约50人及学生约1200人。”[2]
香港政府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2014研究报告评审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律学院的学术研究水平为全港第一。[1]
课程
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开设了以下课程:
学位 | 英文名称 | 缩写 | 首办 | 学制 | 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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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士 | Bachelor of Laws | LL.B. | 2006 | 四年全日制 | 法学本科课程。 |
法律博士 | Juris Doctor | J.D. | 2006 | 两年全日制、三年半兼读制 | 供非法学本科毕业的大学毕业生所修读的法律专业学位。 |
专业法律证书 |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of Laws | P.C.LL. | 2008 | 一年全日制、两年兼读制 | 香港法律执业资格的一项传统的必须学历。 |
法学硕士 | Master of Laws | LL.M. | 2006 | 一年全日制、两年兼读制 | 修课式法学研究生课程。 |
法学哲学硕士 | Master of Philosophy in Laws | M.Phil. | 2006 | 两年全日制、三年兼读制 | 法学研究生课程。 |
法学哲学博士 | 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s | Ph.D. | 2006 | 四年全日制、五年半兼读制 | 法学研究生课程。 |
外部链接
-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