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元飇
冯元飇(1599年—1645年),字尔弢,号邺仙,浙江宁波府慈谿县(今慈城)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冯元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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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尚书 | |
籍贯 | 浙江宁波府慈谿县 |
字号 | 字尔弢,号邺仙 |
出生 |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 |
逝世 | 弘光元年(1645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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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冯元飇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中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联登壬戌科进士。担任澄海知县。天启六年(1626年)任广东揭阳县知县,政绩卓然。崇祯四年(1631年)升任户科给事中,有直声。先后仕礼科右给事中、太常寺少卿、南京太仆寺卿、通政使,崇祯十五年(1642年)擢兵部右侍郎,得崇祯帝倚重,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晋升为兵部尚书。冯元飙并为东林党健将。多智谋,喜弄权术,与兄冯元飏好结纳,并称“二冯”[1]。出任兵部尚书前,冯已是重病在身;任上李自成起义,明朝已风雨飘摇,大厦将倾。河南、湖广地尽陷,关、宁告警。鉴于战事日紧,冯元飇自料不能有所为,八月,托病告归。南明时,跟随福王,弘光元年(1645年)病逝。
逸事
天启间,冯元飇曾被委任为揭阳县知县,赴任途中,遇一女名黄月容,扬州人士,孤苦无依,冯就收留了她。黄月容才貌双全,知书达理,并帮冯元飇办案断案。黄月容成为冯元飇的二夫人后,遭冯元飇元配苏氏的忌恨。苏氏趁有冯元飇远赴潮州府城公办之隙,杀害了黄月容,当时黄年仅十八岁。冯元飇回来后得知黄已死,悲痛万分,当地百姓也为之惋惜。冯元飇亲自为黄氏选择墓址,将她安葬在黄歧山的阳面。冯元飇又出资建了“侣魂庵”,请当地名士郭之奇写了《侣云庵记》和《月容传》以示纪念。冯元飇作《钟铭》,并铸于铜钟,以纪念之。 今揭阳仍留存有黄月容墓,每年悼念者不断。
《玉堂茗记》载,杨涟、崔呈秀曾先后在京师(今北京)同一宅第居住,二人皆死于非命。继而御史张聚秀卒于其中,从此人皆以为凶宅,唯独冯可宾购房入居,且开园起楼,为父亲颐养天年。一日,冯元飇上朝时扑倒,有人误传为可宾,以为又是凶宅作祟。不久,可宾之父也在宅中病故。[2]
遗迹
参考
- ^ (明–清)馮元颺. [2016-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玉堂茗记》:京师凶宅遑遑而有,如杨大洪及崔呈秀,虽邪正不同,先后并住一宅,而相继破家。御史张聚秀寻卒于其内,人相戒不敢居。青州冯可宾独买居之,且开园起楼,以娱封翁。一日,冯邺仙元飙在朝,仆于班次,传者哄然,皆以为可宾,且争咎此宅,己而非也。然其封翁竟没于此宅。继之者亦以忧去。太仆寺街亦有一宅。素凶,何香山居其中七八年,其家中或见绯衣妇人,往来空室,香山不见也。香山去后,宋五河琮以考选僦居,未一月而毙。同馆吴慎旃移入,余以为言,吴云凡宅岂有不经人死者,何妨于事。未五日而吴病,病十三日而殁。余初住一宅,业师以序贡就选,暂馆余寓,仓猝病卒,余旋奉差出京,同年张师度入居之,病卒。最后孙凤毛亦卒于此宅。皆数人相继,事岂偶然。然则凶宅果有之也。
- 《明史》卷二五七之《冯元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