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志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74年11月入伍,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4月至1979年9月任安徽省蒙城县自来水厂工人。1979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安徽师范大学政治系哲学专业学习,获哲学硕士学位。1986年8月起,历任安徽省委政策研究室干事、副处级调研员、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1996年8月,调任湖北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1999年9月,任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厅级)。1999年11月,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委员、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2年10月,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6年7月被明确为正厅级。2011年8月,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3年4月,转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同年5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5年8月底,调任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正厅级)。2015年9月11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
由于9月7日鲁志宏才刚到司法厅履新,第三天9月9日即被带走调查,由此创造了十八大以来官员落马最快速度的纪录。[2]
2016年9月,湖北省纪委决定给予鲁志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
参考文献
- ^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志宏接受组织调查. 财新网. 2015-09-24 [2019-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4).
- ^ 湖北官员鲁志宏创十八大以来最快落马纪录. 新闻晨报 (腾讯网). 2015-09-11 [2019-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3).
- ^ 湖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鲁志宏被双开 搞权色钱色交易.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国新闻网). 2016-09-05 [2019-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