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巡抚
概述
- 正统十四年,由山东淮阳巡抚分离,辖区包括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庐州府及滁州、徐州、和州。
- 景泰二年,凤阳府、滁州别属。
- 景泰三年,两地归还。
- 天顺元年,罢免。
- 天顺七年,恢复。
- 成化元年,应天巡抚所辖的安庆府归附。
- 成化四年,安庆府别属应天巡抚。
- 正德二年,罢。
- 正德五年,恢复建制。
- 崇祯十年,因分出安庆巡抚,庐州府别属。
- 清朝顺治二年,设立凤阳巡抚,赵福星(1645年在任)、陈之龙(1645年—1648年在任)、赵福星(1648年在任)、王一品(1648年—1649年在任)担任,顺治六年裁撤。顺治十七年复设,林起龙(1660年—1662年在任)、张尚贤(1661年—1665年在任)担任,康熙四年再次裁撤。
参考文献
- 《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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