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仲昭

中国明朝官员(1435—1508)

黄仲昭(1435年—1508年),名仲昭以字行,号未轩福建莆田县(今莆田市)东里(今荔城区英龙街东里巷)人,明朝官员。

黄仲昭
大明江西按察司提学佥事
籍贯福建莆田县
原名黄潜(以字行)
字号字仲昭,号未轩
出生宣德十年(1435年)
逝世正德三年(1508年)
出身
  • 成化二年丙戌科进士出身

生平

明宣宗宣德九年(1435年)出生,“性端谨”,“年十五、六即有志正学”。成化二年(1466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与编修章懋等上《谏<元宵烟火>诗》疏,讽朝廷耽于逸乐,谪为湘潭知县。弘治元年(1488年),由吏部尚书推荐,弘治三年(1490)任江西提学佥事。弘治八年(1495年),辞官返乡。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十一月一日,黄仲昭病逝,葬于华亭云峰[1]

家族

祖父黄寿生黄滔十五世孙,父黄子嘉,束鹿知县,兄黄深,景泰二年进士,官监察御史,世代宦绅。

著作

弘治二年(1489年)黄仲昭编纂《八闽通志》是福建省第一部省志。他又和周瑛同修《兴化府志》五十四卷。有《未轩集》。

参考文献

  1. ^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卷179):黄仲昭,名潜,以字行,莆田人。祖寿生,翰林检讨,有学行。父嘉,束鹿知县,以善政闻。仲昭性端谨,年十五六即有志正学。登成化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与章懋、庄㫤同以直谏被杖,谪湘潭知县。在道,用谏官言,改南京大理评事。两京诸司隶卒率放还而取其月钱,为故事,惟仲昭与罗伦不敢。御史纵子弟取赂,刑部曲为地,仲昭驳正之。有群掠民妇转鬻者,部坐首恶一人,仲昭请皆坐。连遭父母丧,不离苫块者四年。服除,以亲不逮养,遂不出。弘治改元,御史姜洪疏荐,吏部尚书王恕檄有司敦趣。比至,恕迓之大门外,揖让升堂,相向再拜,世两高之。除江西提学佥事,诲士以正学。久之再疏乞休,日事著述。学者称“未轩先生”。卒年七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