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对于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香港警队的批评

Ccd6632在话题“请求删除以下栏目”中的最新留言: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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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中立性模板的人必须进一步说明

7天内不说明即移除--PYatTP 2019年11月22日 (五) 15:50 (UTC)回复

非常同意,太多维基人(基于自己的政治立场)做出这种“挂模版”的行为,但又不见指出哪里不中立,俨如一种扣帽子但又“罪名莫须有”的所为。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24日 (二) 18:08 (UTC)回复

这个条目的名称……

太长,又sub object不分,十足中国官方公告一般,可以改改嘛?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05:25 (UTC)回复

不明白中国官方公告这个比喻,不过我也认同需要简化一下。--No1lovesu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05:28 (UTC)回复
就是说....《关于xxxx的xxxxx深层次xxxxx指导xxxxx的建议》那种又长又累的标题Hkerrevolution留言) 2020年3月23日 (一)19:08 (UTC)

“香港警队执法争议(警黑合作)” “香港警队执法争议(2014雨伞运动)” “香港警队执法争议(2019反送中运动)”这样就好。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23日 (一) 19:12 (UTC)回复

警黑合作不用改,其他ok--PYatTP 2020年3月24日 (二) 12:36 (UTC)回复
警黑合作世界各地都有,而现时该条目只说出香港情况,将题目改为“警黑合作(香港)”,并将条目内容扩充,再收录1970s以至再之前的警黑合作情况,会更合适。Hkerrevolution留言2020年3月24日 (二) 18:11 (UTC)回复
有道理--PYatTP 2020年3月25日 (三) 03:01 (UTC)回复

挂编修模板的人可否再说明一下?

7天内不说明即移除--PYatTP 2020年5月30日 (六) 16:46 (UTC)回复

由于过了7天还没任何说明,模板已移除--PYatTP 2020年6月28日 (日) 08:30 (UTC)回复

条目已达243,215字元,是否要考虑再分拆?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一日黑警没有适当制衡,这里还有很大扩充空间。但条目太长,会影响阅读性。所以我建议分拆,但目前未有分拆分案--PYatTP 2020年6月28日 (日) 08:33 (UTC)回复

请求删除以下栏目

考虑到本身就是记录香港警察的问题,中立性我就懒得管了。

但是啊,像是精神控制这个完全就是胡说八道,居然可以编进去也真是够了,又不是精神科医生,怎么可以随便说别人受到了精神控制。

还有就是滥用《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这一条里没有任何来源。其余的很多新闻引用也不存在和无法查证了。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请这个条目的主编者能不能重新编一下。这个也太烂了,就算是要搞政治宣传也很烂诶,充满了各种主观意见,然后格式也不统一。简直看不下去。Ccd6632留言2020年12月16日 (三) 08:19 (UTC)Ccd663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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