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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与指引(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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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
内容 |
行为 |
列表 |
用户方针 |
参见 |
行为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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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
1. 释义
- 站内——指在维基百科或其他维基媒体项目范围内。
- 站外——指除站内以外的地方,不论是现实生活、即时通讯平台、电子邮箱等。
- 个人资料——指与任何一名在世的人有关,且可通过该讯息,直接或间接地确定有关他人的身份。
2. 适用范围
-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用户及其行为,即使行为适用其他准则,本准则亦不会失效。
- 评析
- 编辑行为同时适用本准则及Wikipedia:编辑行为准则。
3. 编辑行为的目的
- 用户须秉持诚信善良之原则,向公众提供获普遍认可的知识。
- 用户应秉持协作精神,与其他用户沟通、共同编辑,并避免一切争议(包括编辑战)。
- 若本准则之规则理解出现歧意,须以此条为宗旨,诠释解读之。
二、侵扰行为
4. 骚扰行为
- 任何人针对其他人作出一连串行为,不论是于站内、站外,而其行为符合若下情况,视为作出骚扰行为——
- 致使或合理认为可能致使,受害者受到惊吓、烦扰、折磨或恐慌;且
- 一名合理的人在顾及相关情况后,会认为受害者受到的侵害不合理。
- 任何人若对他人作出骚扰行为,须封禁之,期限宜为永久。
- 任何人若在受害者以任何形式表示拒绝后,继续作出骚扰行为,其继续行为视为加重因素。
- 任何人若行为是为了指正他人的错误或缺点,而其行为没有或合理认为没有恶意或敌意,不得被视为作出骚扰行为。
5. 性骚扰行为
- 任何人如作出如下行为,致使受害者会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吓,并且一名合理的人在顾及所有情况后,应会预期受害者会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吓,视为作出性骚扰行为——
- 对其他人提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或提出不受欢迎的获取性方面的好处的要求;或
- 就其他人作出其他不受欢迎并涉及性的行径。
- 任何人如作出涉及性的行径,而该行径对另一人造成有敌意或具威吓性的环境,视为作出性骚扰行为。
- 任何人若对他人作出性骚扰行为,须封禁之,期限宜为永久。
6. 恐吓行为
- 任何用户若作出以下事宜,视为作出恐吓行为——
- 威胁会伤害其他用户的身体、财产或名誉;
- 威胁会作出违法或违反维基百科规则的行为;或
- 直接或间接提出具有强迫性或威吓性的要求,或营造或联同他用户营造具有敌意或威吓性的环境;
- 任何用户若作出恐吓行为,须封禁之,期限宜为永久。
7. 侵犯他人隐私权
- 任何人如发布讯息,披露他人的个人资料,视为侵犯他人隐私权——
- 任何用户若侵犯他人隐私权,须封禁之,期限宜为永久。
- 任何人如行为符合以下事项,不得被视为侵犯个人隐私——
- 披露目的是为防止或侦测不当行为或现实罪行,且披露范围存在合理且必要;
- 有关披露是根据法律或法院命令作出或授权作出;
- 有关披露已获或合理地相信已获当事人同意;或
- 有关披露是为新闻或活动之目的,其披露资料与目的有直接关系,并且符合公众利益。
三、欺骗行为
8. 受他人不当影响下后行为
- 任何用户若作出以下事宜,视为受他人不当影响下后行为——
- 威胁会伤害其他用户的身体、财产或名誉;
- 威胁会作出违法或违反维基百科规则的行为;或
- 直接或间接提出具有强迫性或威吓性的要求,或营造或联同他用户营造具有敌意或威吓性的环境;
- 任何用户若作出恐吓行为,须封禁之,主谋者期限宜为永久,其余期限定夺宜参考量原则。
四、滥用规则行为
9. 恶意控诉
- 任何人作出如下控诉,视作作出恶意控诉——
- 控诉带有或合理认为带有恶意;
- 控诉没有合理和颇能成立的因由;并且
- 控诉结果对或会对被控诉者有利。
- 任何用户若作出恶意控诉,须封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