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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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援助(英语:Humanitarian aid)又称人道救援,是基于人道主义(例如出现人道危机时)而对受助者作出物资上或物流上的支援,主要目的是拯救生命,舒缓不幸状况,以及维护人类尊严。 “人道援助”与“发展援助”的主要分别,在于后者是致力于解决可能导致危机或紧急局势的潜在社会经济因素而发。
人道回应
人道救援由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及其他非政府人道主义机构,根据人道主义原则提供。政府及联合国机构所奉行的人道主义原则列于联合国大会46/182决议案中。而非政府人道主义机构则依据《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及从事救灾援助的非政府组织行为准则》。
资金
人道救援资金由个人、商业机构、政府及其他组织捐款维持。人道援助资金的筹集和人道援助物资的发放日益国际化,例如联合国的中央应急基金,这有助于更快及更有效地回应影响大量人口的危急状况。联合国人道事务协调厅(OCHA)根据联合国大会第46/182号决议案,协调应对危机或紧急状况的国际人道救援行动。
标准
国际人道责任伙伴组织(HAP International)与其合作伙伴、灾难幸存者及其他各方一起制定了“2007年人道责任与质量管理标准”(简称HAP标准)。这个体系旨在确保获得认证的机构能够根据HAP标准来监督其人道行动的质量。实际上,有效期为三年的HAP证书意味着外部审计人员能够了解该组织的使命、账务和控制系统,从而确保其行动和整体问责制度更为透明。
正如国际人道责任伙伴组织所言,2007年人道责任与质量管理标准是人道组织的质量保障工具。通过将一个组织的运作程序、政策和成果与HAP标准的六大基准进行比较,就有可能衡量这个组织在确保其人道工作的质量和问责制度方面的表现。遵守这一标准的各个组织:
- 宣布遵守HAP人道行动原则及其自身的人道问责框架
- 开发并实施人道质量管理系统
- 为重要利益相关者提供质量管理方面的关键信息
- 使受益方及其代表能够参与项目决策并表示知情同意
- 确定工作人员的能力和发展需求
- 建立并实施投诉处理程序
- 建立持续改善的工作方法
由多个主要非政府人道主义机构出版的环球计划手册中载有《全球计划:人道宪章和灾难响应最低标准》,当中列出了下列多项人道行动原则:
- 活得有尊严的权利
- 战斗人员与非战斗人员的区分
- 不遣返原则
以“质量指南”为基础的“质量项目”是“全球计划”之外的另一个选择,它考虑了追求“最低”标准而非质量的工作方式以及标准化的副作用。这一项目由救援、重建与发展集团(Groupe URD)组织开展。
国际人道援助排名
根据全球人道主义援助机构(Global Humanitarian Assistance,以下简称GHA)的研究,西方各国政府一直是国际人道救援的最大贡献者。据GHA的数据,2003年至2012年的十年间,美国政府累计提供了389亿美元的资金用于国际人道救援,稳居全球政府性人道主义捐助榜首位,是排在第二位的欧盟数额的两倍多。[1]
此外,国际人道救援拨款额领先的国家还有英国、德国、瑞典、日本、荷兰、挪威、加拿大、法国、西班牙、澳洲和意大利等国。其中日本曾是国际人道援助最多的国家,2001年美国才超越日本成为全球头号援助大国并保持至今。2012年,美国政府援助了38亿美元的国际人道善款,同年中国政府国际人道援助额约2700万美元,仅约美国的0.7%。[1]
若以援助额占GNI的比例衡量一国慷慨度,卢森堡则为2012年最乐于助人的国家。2012年卢森堡贡献了全国国民总收入的0.16%用以支援外国人道救援,而瑞典、土耳其分别以0.14%和0.13%的比值位列其后。GHA还将总援助额和各国人口数做了比较,结果为2012年卢森堡还是全球最慷慨的国家——该国公民为了人道援助平均每人贡献了142美元。[1]
另见
参考
- ^ 1.0 1.1 1.2 国际人道援助排名:美国投入称雄 卢森堡最慷慨. 网易新闻. 2014-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Larry Minear,. The Humanitarian Enterprise: Dilemmas and Discoveries. West Hartford, Conn: Kumarian Press. 2002. ISBN 1-56549-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