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县
北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年),改义阳县置,治所在今河南省信阳市。为信阳军治。元朝时属信阳州。明朝洪武元年,在复置信阳州于此,属河南分省。洪武四年,属中都临濠府。七年,改属。十年,信阳州降为信阳县,成化年间又升为信阳州,属汝宁府[1]。民国初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是为信阳县。属河南省汝阳道。
第二次国共内战后期,随着中华民国政府的军事失利。河南省政府于1948年10月迁至信阳县。信阳县成为河南省临时省会。1949年1月,第五绥靖区副司令朱其平风闻解放军将从项城县进攻信阳县,率部逃往湖北武汉。第五绥靖区司令、河南省主席张轸亦率部退往湖北孝感、花园一带。4月1日下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40军攻占信阳县城[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属信阳专区。1960年并入信阳市,1961年复置,迁治平桥镇。1969年后,属信阳地区。1998年撤销信阳地区和县级信阳市、信阳县,设立地级信阳市,在原县级信阳市、信阳县基础上设立浉河区、平桥区。
注释
- ^ 《明史·志第十八·地理三》信阳州,元为信阳县,属信阳州,后废。洪武元年十月置信阳州于此,属河南分省。四年二月属中都临濠府。七年八月改属。十年五月降为县。成化十一年九月复升为州。西南有贤首山......
- ^ 作者:吴孔明. 信阳四一路 一条红色的解放路. 责任编辑:孟俊克.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2014-10-30 [2018-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30)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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