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净,佛教术语,指加入出家僧团之后,佛教出家僧侣不应该拥有的八种事物。

八不净有两种说法:

  1. 金、银、奴、婢、牛羊、仓库、贩卖、耕种。[1]
  2. 一田园、二种植、三谷帛、四畜人仆、五养禽兽、六钱宝、七褥釜、八象金饰床及诸重物[2]


原始佛教戒律中,出家僧侣不能拥有财产,从事耕种、畜牧、商业等也被视为犯戒,出家人只能以乞讨为生,因此有这种戒律。

注释

  1. ^ 隋天台宗五祖章安灌顶大师撰 唐天台宗九祖湛然再治《大般涅槃经疏》第6卷:“八不净者:畜金、银、奴、婢、牛羊、仓库、贩卖、耕种,自作食不受而啖,污道污威仪,损妨处多,故名不净。”
  2. ^ 宋朝释志磬《佛祖统纪》卷四:“案律云:八不净者:一田园、二种植、三谷帛、四畜人仆、五养禽兽、六钱宝、七褥釜、八象金饰床及诸重物。”

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