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田夫(1908年10月—2002年4月21日),男,四川广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35年,任上海共青团江苏省委法南区委组织干事,宣传部部长,区委书记。1935年12月,上海被捕入狱。1939年5月,任广东西江特委书记,广东中区特委书记。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任两广纵队政治部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广东高雷地委书记,中共粤西区委副书记、书记,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委员。1956年7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委工业部部长。1958年9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副省长兼秘书长[1]。1961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1972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9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2月,兼广东省政协副主席。1979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81年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省长[2]。2002年4月21日,在广州逝世,终年95岁。

刘田夫是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参考文献

  1. ^ 中国人物年鉴. 华艺出版社. 2003: 464. 
  2. ^ 中共广东省委. 组织部; 中共广东省委. 党史硏究室; 广东省档案馆. 中国共産党广东省组织史资料. 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4: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