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可(1485年—?),字以中,号近村,河南汝宁府信阳州罗山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可
大明广西左布政使
籍贯河南汝宁府信阳州罗山县
字号字以中,号近村
出生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胡氏,累封淑人
出身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出身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河南乡试第二十四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会试第二百四十二名,登第二甲第八十五名进士[1][2]。授南京主事,历员外、郎中,升镇江府知府,擢江西九江兵备副使,历山西参政、左右布政使,二十年正月考察以才力不及调用。复除广西左布政使,二十五年三月以给由久不赴部,违限将二年,为御史陈宗夔所论,下原籍验状,以疾闻,诏贳其罪,令致仕。

家族

曾祖刘雚;祖父刘源,曾任寿官;父刘彛,曾任训导。母赵氏。永感下。兄崇仁、崇智、崇爵、刘立[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