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呈瑞(?—1640年代),伯功常州府武进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刘呈瑞是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登辛未科进士[2],获授户部陕西清吏司主事,升员外郎。崇祯八年(1635年)转任湖广道御史、巡按广东,任内廉正大体,上疏弹劾三十六名不称职的官员;刘香余众未曾剿灭,他就加以安抚,令地方安定[1]。刘呈瑞又捐献数千金修筑古冈到省的数百里道路,商旅来往,坏人都绝迹;岁禄时米价飙升,他救济人民并且买粮调动。调往顺天后,不怕弹劾权贵;陈新甲怯阵避敌,刘呈瑞前后上疏五十次议论。京师告急,他上言通州是重地,不能不守,同时到那里至亲自巡更,整饬勉励士兵;不久因为部下溃散被革职[3]

弘光帝继位,起用他为山东道御史。南京失守后足不出户,数年后去世[4]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刘呈瑞,字君开,武进人。崇祯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迁广东道御史,巡按广东,廉正知大体,一疏劾罢不职者三十六人。刘香余众不靖,加意绥辑,远近帖然。
  2.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刘呈瑞,翰鸿,诗四房,壬寅七月十六日生,武进人。丁卯九十三,会八十六,二甲六名,户部政,授户部陕西司主事,管河西务钞关,升员外,乙亥考选湖广道御史,巡西城、东城城工、顺天巡按,己卯为民。曾祖西豆,祖潮,父应征。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捐金数千修道,自古冈至省数百里,行旅往来,宵人潜迹。岁禄米贵,发振并出籴,活者无算。调顺天,弹劾不避权贵。陈新甲前后逗桡,先后五十疏论之。京师警,上言通州为重地,不可不出守,至则亲刁斗,厉士完城。以所属溃,削籍。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安宗立,起山东道。南京亡,坐卧小楼不出,数年卒。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