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禧(?—?)籍贯不详,中华民国初年官员。

生平

1914年,袁世凯发布大总统令,称“交通总长梁敦彦呈请任命刘洪禧陈庆龢徐祯祥陈瀛为秘书,应照准此令。”[1]1915年,袁世凯发布大总统令,将刘洪禧等农商部、交通部秘书均授为中大夫。[2]后来,某年发布的大总统令称“交通部呈本部秘书刘洪禧等恳请辞职,刘洪禧、陈庆龢徐祯祥陈瀛准免本职,此令。”[3]

1917年张勋复辟时期,刘洪禧被任命为外务部右参议。[4]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