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荫棠(?—?),是中国清朝官员,于1821年上任台湾府经历,隶属于台湾道台湾府,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官职品等则为正七品以下,该官职主要从事台湾府府内典簿奏章的收发与校注,也分掌章奏文书。

前任:
徐锷
台湾府经历
1821年上任
继任:
王惟馨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