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企仲
南企仲(1561年—1643年),字伯墀,号弦蒲,陕西西安府华州渭南县人,晚明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南企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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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吏部尚书 | |
籍贯 | 陕西渭南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伯墀,号弦蒲 |
出生 | 嘉靖四十年(1561年) 陕西渭南县 |
逝世 | 崇祯十六年(1643年) 陕西渭南县 |
亲属 | 曾祖父南金、祖父南大吉、父亲南𫐉。母武氏 南居业、南居仁(子) 南居益(族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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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陕西乡试第四名举人,万历八年(1580年)中式庚辰科会试第二百二十三名,三甲第二百一十八名进士[1][2][3]。以祖母年纪大为由,请求回乡奉养祖母。后授刑部主事,擢太仆寺少卿,进太仆寺卿。万历三十年(1602年)直谏免除矿税,因而得罪明神宗,被削籍归乡,天启初年起复为太常寺卿。崇祯初年官至南京吏部尚书[4]。崇祯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军攻破渭南,南企仲年过八旬,大骂不屈,绝食两日而死[5]。其子南居业、族子南居益俱绝食而死[6]。
家庭
注释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64):“企仲,大吉孙,万历八年进士。以祖母年高,请终养。祖母既殁,授刑部主事。客寓赀其家,夫妇并殁,企仲呼其子还之。吏部尚书孙丕扬以为贤,调为己属,历文选郎,擢太仆少卿,进太仆卿。三十年,帝以疾诏免矿税,释系囚,录建言贬斥诸臣。既而悔之,命矿税如故,余所司议行。吏、刑二部尚书李戴、萧大亨迟数日未奏,企仲请亟罢二人,而敕二部亟如诏奉行。帝大恚,传谕亟停二事,落企仲一官。给事中萧近高,御史李培、余懋衡亦请信明诏。帝益怒,并夺其俸,且命益重前贬谪官邹元标等罚,欲以钳言者。诸阁臣力争,乃止。而给事中张凤翔迎帝意,劾企仲他事,遂削籍。天启初,起太常卿,累迁南京吏部尚书,以老致仕。”
- ^ 清.舒其绅、严长明等,《乾隆西安府志》(卷31):“南企仲,号弦蒲,进士起家,年八十三矣,骂贼不屈,曰老臣何惜此余年报国,不食死”。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64):“十六年,李自成陷渭南,责南氏饷百六十万。企仲年八十三矣,遇害。诱降居益及企仲子礼部主事居业,皆不从。明年正月,贼遣兵拥之去,加炮烙。二人终不屈,绝食七日而死。”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八年庚辰科登科录》
参考文献
- 张朝瑞,《皇明贡举考》
- 鲁小俊、江俊伟,《贡举志五种(上)》,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谢沛霖,《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 舒其绅、严长明等,《乾隆西安府志》
- 龚延明,《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宁波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