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宅之(1205年—1249年),南宋大臣,字子绎,号云麓庆元府鄞县(今属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学者中有将其与其堂兄史守之混淆者。

生平

出生南宋望族鄞县史氏,宰相史弥远之子,与史嵩之史守之堂兄弟。南宋绍定年间赐同进士出身。曾创议“扩田”,设“田事所”[1],引起了相当大的民怨,死于非命者甚众。又代为陆游之子陆子遹向邑宰行贿赂。[2]又据《历代名臣奏议》,史宅之被吴昌裔指责为“多欲寡谨”、“怙侈宣骄”、“豢安长傲”之人。其在平江府(苏州)的春雨堂有宋理宗所赐御书“家有膏雨,户有阳春”八字,史宅之对此颇为骄傲。

历官平江知府吏部尚书同知枢密院[3],累官朱金紫光禄大夫。封奉化郡开国公、太师、齐国公。谥忠清

与同乡词人吴文英为好友,多有酬唱。[4]1243年史宅之生诞,吴文英特地作词《瑞鹤仙·寿史云麓》贺寿。其辞如下:

记年时茂苑。正画堂凝香,璇奎初焕。天边岁华转。向九重春近,仙桃传宴。银罂翠管。宝香飞、蓬莱小殿。荷玉皇、恩重千秋,翠麓峻齐云汉。 须看。鸿飞高处,地阔天宽,弋人空羡。梅清水暖。苕溪上,几吟卷。算金门听漏,玉墀班早,赢得风霜满面。总不如、绿野身安,镜中未晚。

参考书目

  • 癸辛杂识》之《别集下○史宅之》,宋 周密
  • 《浙江萧山史氏宗谱》, 光绪十八年 八行堂 木活字本
  • 宋史》卷四十三,本纪第四十三
  • 《宁波府志》

外部链接

参考链接

  1. ^ 癸辛杂识》之《别集下○史宅之》,宋 周密 著——“史宅之字子仁 【 史宅之字子仁 按:丁传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一八引《宁波志》:“史子仁名守之,心非叔父弥远所为。”则史宅之非字子仁,恐是周氏误记。】 ,号云麓,弥远之子也。穆陵念其拥立之功,思以政地处之,然思不立奇功,无以压人望。会殿步司狱芦荡以为可以开为良田,裨国饷。时宅之为都司,遂创括田之议,一应天下沙田、围田圩、没官田等并行拨隶本所,名“田事所”。仍辟官分往江、浙诸郡,打量围筑。时淳佑丁未,郑清之当国时也,遂以宅之为提领官,右司赵与膺为参详官,计院汪之埜为检阅,赵与峕、谢献子并为主管文字。诸郡又各差朝士,分任其事。怨嗟满道,死于非命者甚众。分司安吉州榷辖毛遇顺毅然不就;分司嘉禾奏院王畴刻剥太过,刑罚惨酷,词诉纷然,随即汰去。行之期年,有扰无补。朝廷亦知其不可行。乃以赵与膺为浙西宪司嘉禾提领江浙田事,陈绮为淮西饷置司会陵提领江淮田事,宅之遂除副枢。于是刘垣、赵汝腾、黄自然皆力陈其不可,皆以罪去。后一年,宅之终于位,赵与膺死于嘉禾,王畴盛如■〈木巳〉,次第皆殂。其后应于官田,遂并归安边所,令都司提领焉。”
  2. ^ 俞, 文豹. 吹剑录外集. 
  3. ^ 宋史》卷四十三,本纪第四十三——“辛亥,以王伯大参知政事,应繇同知枢密院事,谢方叔签书枢密院事,史宅之同签书枢密院事,赵与〈竹忌〉资政殿学士,依旧知临安府、浙西安抚使。”
  4. ^ 田玉琪. 读梦窗词. 国学网. [2012年5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5日)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