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成井盐作坊遗址
吉成井盐作坊遗址,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代。2007年6月1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1]。2013年3月5日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隶属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
吉成井盐作坊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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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 | ||||
坐标 | 29°22′11.86″N 104°46′13.51″E / 29.3699611°N 104.7704194°E |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
时代 | 清 | ||||
编号 | 7-1886-5-279 |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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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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