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方思(?—?),方之,号蓼堪[1]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民籍,祖籍宜兴县,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复社成员。为徐汧之门生。以博学闻名于江南。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应天乡试举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刑部观政,本年授四川潼川州知州,调涪州,十六年(1643年)入觐[2],升户部员外郎,管理册库。

引用

  1.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吴方思,曾祖性,嘉靖乙未进士,赠少傅、大学士;祖尚行,太学生;父宗奎,万历辛卯举人。蓼堪,诗二房,壬子年十二月初八日生,武进县人,癸酉四十八名,会试三十九名,二甲十四名。刑部观政,本年授四川潼川知州。
  2. ^ 《明季北略》:(崇祯十六年五月)十五日,赍阁臣羊酒,陈、蒋谓:“伴食无状,贻我皇忧。”方负愧,遂收成命。延儒亦权辞,竟同陈、蒋准允。时涪州知州武进吴方思蓼堪入觐在京,见邸抄,顿足致虑曰:“圣眷替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