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质(14世纪—15世纪),彬甫四恐翁江西抚州府宜黄县崇贤乡霍源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吕文质自小资质聪颖,博览群书,各方面知识不无涉猎,在永乐元年(1403年)和涂原监生举人,次年(1404年)联捷进士,获授庶吉士,改任南乐知县洪熙元年(1425年)陞吏科给事中[2],因事奏对不称旨而在宣德二年(1427年)调任磁州州判[3],卒于官,著有《玉溪文集》[1]

引用

  1. ^ 1.0 1.1 同治《宜黄县志·卷二十九·人物志 名臣》:吕文质,字彬甫,号四恐翁,崇贤乡霍源人。生而颖异,长益沉雄,博综群书于天地事理之变、古今治乱之原、损益废置先后始终之要,无所不知。永乐元年癸未以监生与涂原同领乡荐,甲申成进士,初除翰林院庶吉士,改吏科给事中,当言路以端方鲠介忤权贵,调磁州判卒于官,著有《玉溪文集》。 尤志名臣传
  2. ^ 《明仁宗昭皇帝实录·卷九上》:(洪熙元年四月)……南乐县知县吕文质为吏科给事中……
  3.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二十七》:(宣德二年四月)……命大理寺丞郭瑄为云南按察司佥事,行在吏科给事中吕文质为磁州判官,皆以奏对不称旨也。

参考文献

  • 同治《宜黄县志》·卷二十九·人物志 名臣
  • 明仁宗昭皇帝实录》·卷九上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官衔
前任:
陈朝宗
明朝南乐县知县
永乐年间-1425年
继任:
吕份
未知 明朝磁州州判
1427年-宣德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王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