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履谦(?年—?年),字斐谷,广西灵川县人,由举人,嘉庆三年署顺庆府通判[1]。是一位政治人物,明清时曾在四川顺庆府岳池县(位于今四川东北部,武周万岁通天二年分南充、相如二县置,是一个千年古县)担任官吏。[2]

周履谦
大清四川顺庆府通判
籍贯广西灵川县
出生?年?月?日
逝世?年?月?日
亲属周履泰
出身
举人
著作

注释

  1. ^ 光绪《岳池县志》卷十职官志
  2. ^ “周履谦,字斐谷,履泰弟,乾隆庚子举人,大挑一等,厯任四川梁山、塩源、黔江、罗江、开县、南部等县知县,晋简州知州,顺庆同知,皆廉正爱民在罗江时农不知火耕常苦虫害乃传老农至署教以烧厌粪田法邻县效之今绵州一带以灰粪田秉履谦教也致仕归嚢橐萧然时论高之邑民久苦夫役妨农履谦请于官更其制阁县赖焉”,《灵川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