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索貌阅

大索貌阅隋朝的一种户籍制度,防范层出不穷的不实人口,也是为加强输籍法析籍令的配套措施,以便隋朝政府确实掌握人口。

形成背景

史载,“山东尚承齐俗,机巧奸伪,避役惰游者十六七。四方疲人,或诈老诈小,规免租赋。”[1]

隋代初年,社会并不安定。虽然隋朝结束了魏晋南北朝三百多年的分裂局面,使全国归于统一,但连年的征战,使人口大多死于战争之中,人口大量锐减。

在民不聊生的情形下,许多人流离失所成流民,有人为避乱世而遁入空门成为僧侣,亦有人依附豪门之下,谋求生存。

但这一些为生存隐蔽于他人户口之下的百姓,严重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影响政权,所以隋朝政府除了借由均田制里面授还田等法规,介入农民生产活动,使农民愿脱离豪族,成国家编户外,也用轻税政策留住农民,同时也在基层的户籍检查上,下了很大功夫。

施行方式

四方疲人,或诈老诈小,规免租赋。高祖令州县大索貌阅,户口不实者,长远配,而又开相纠之科。[1]

  1. 大索→即大搜索。
  2. 貌阅→对人口做当面审问。
  3. 相纠之科→鼓励人们相互检举。

施行于开皇三年间,是为输籍定样的加强。 除了登记户口外,为确实核对人口是否为假造,而进行当面查访。借由观察其外表,检视是否有谎报年龄、谎称残疾等等避税之举,同时也要求基层行政人员加强查访,如若发现不实人口,则党、里之长将处以流放之刑罚。

成效

此次查访,替隋朝籍帐增加164万余户口,对国家整体税收大有助益。也使北齐以来山东地区户籍混乱的情况获得改善,豪强隐蔽的人口也成政府的编户,江南地区的编户也大为提升﹑人口控管更加有效。

隋文帝的大索貌阅却未改变政府和私家争夺劳动人口的现实,为只要繇役一繁重,就不可能有所改变。且中唐之后,因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崩溃,此制也渐渐废弛。

参考资料

  1. ^ 1.0 1.1 《隋书·食货志》
  • 《隋书·食货志》卷29第14 [山东尚承齐俗,机巧奸伪,避役惰游者十六七。四方疲人,或诈老诈小,规免租赋。]
  • 《隋书·食货志》卷29第14 [四方疲人,或诈老诈小,规免租赋。高祖令州县大索貌阅,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而又开相纠之科。]
  • 高明士、邱添生、何永成、甘怀真等著,《隋唐五代史》,(台北:里仁书局),2006,P.76。
  • 宋昌斌,《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史稿》,(西安:三泰出版社),1991,P.86-87。
  • 王威海,《中国户籍制度:历史与政治的分析》,(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P.1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