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秀琴(1954年—2006年8月),人称官姐,是台湾性工作者权利运动的重要人物之一,曾任台北市公娼自救会会长。1997年9月,台北市政府废除公娼制度;官秀琴为了保持公娼合法,进行了多达500场的大小抗争,包括游说台北市议会和对抗当年废娼最力的台北市长陈水扁。2006年8月1日官秀琴失踪,尸体于8月3日在基隆海边被发现,疑似为投海自杀,具体死亡日期不详。

事迹

  • 在1997年官秀琴与妓权团体为废娼政策所进行的抗争里,包括了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做法。体制内的部分有诉愿行政诉讼及成功游说台北市议会做出缓冲两年废娼的决定。但因为当时的台北市长陈水扁拒不执行台北市议会决议,官秀琴与妓权团体又继续进行体制外的街头活动向社会大众发声。
  •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社会对娼妓的成见使然,在许许多多的抗争活动中不免遭受到民众如吐口水等恶意的对待,因此比起一般街头运动更为辛苦。也因为社会对娼妓的污名化,当时许多公娼都是戴着帽子、以遮掩住脸孔的模样出来抗争。而官秀琴算是其中特别不同的一位,她并不因为自己的职业受人轻视就遮掩自己,反而大方地为她的公娼姐妹们站出来说话;尽管她自己出身寒微,又几乎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但在相关座谈会上,即便要面对许多高学历的专家学者,她依然慷慨陈词、不为所惧。
  • 2006年7月23日,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民主进步党全国党员代表大会,抗议立法委员王幸男林重谟都把党内派系比喻为公娼,尤其抗议王幸男在全代会说解散派系就像废公娼一样;官秀琴高喊“公娼比民进党下流政客高贵一千倍,公娼比废娼的陈水扁高贵一万倍”,要求民进党道歉[1][2];民进党中央党部派代表道歉,被公娼骂:“以你们的派系来比公娼,我呸!”[3]

去世

2006年8月,官秀琴女士疑似投海自杀,尸体在基隆海边被发现。不同的报道说她是因财务问题自杀,而警方认为她是厌世自杀[4]

长期以来对她相当熟悉的妓权团体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对她的死因有详尽的剖析:

就在官姐一手扶持家庭经济、一边费力交际经营私娼馆、一面开始陷入每天都要缴利息焦头烂额的还债时,七月底,报马仔再度传来消息:“中央拼治安要抓色情,台北市又有暑期加强取缔色情专案,你们到九月底都最好不要开”;“取缔色情,不能开店”,无异是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不能开业,每天还钱庄的钱那里来。如果连强悍如她,都被扁(1997年台北市长陈水扁)的废娼、苏(2006年行政院长苏贞昌)的拼治安与马(2006年台北市长马英九)的扫黄,逼到以死解决问题;那么她的死,当然不是个人问题,而是再度证明政策杀人![5]

对社会的冲击与意义

在台北市政府废娼之前,台湾性产业议题一直没有浮上台面。尽管相关问题一直存在,却也未曾有人在此议题上着墨,更别说为性工作者争取权利、发起妓权运动。而废娼之时,除了前来关心的社运人士、学者之外,人称官姐的官秀琴,以性工作者的身份站出来为性产业辩护的举动,不仅具有底层弱势挑战强权的意义,更震撼了当时的社会与妇女团体,冲击她们对性产业的认识与观感。何春蕤甯应斌丁乃非三位学者在悼词中说道:

我们对性工作的启蒙是从官姐开始的。1997年9月,台北市政府废娼,当时串连着常德街同志被恶意临检事件,举办了一场批判都会区扫黄反性的座谈会,主题是“公娼存废”的议题,座谈的目的当然是唤醒大家的注意,也对女性主义的某种观点被用来推动废娼政策提出批判。就在这场座谈会中,我们第一次遇到了官姐,遇到了让我们这些知识分子汗颜动容的再教育机缘。[6]

官秀琴女士的死,引发了台湾社会对性产业的重新审视;就在她逝世的消息传出后不久,随即有学者为文呼吁社会各界要正视性产业的相关议题。彭渰雯、陈美华在〈停止惩罚底层性工作者〉一文中说道:

官姐之死,对我们造成很大的震撼,我们相信对于反娼女性者和当年参与决策者也应该有所警示。性交易政策牵扯的利益与价值虽然复杂,但是身为妇运者和人道主义者,应当对于一个主要目标有所共识:那就是改善弱势女性的处境。以这样的共识为基础,现在就是我们重新开启政策对话,加速修法的时刻。[7]

2006年9月,在官秀琴女士逝世的一个月后,妓权团体日日春拜会台北市政府,要求重新检讨废娼政策。市府方面承诺,年底市长马英九卸任前召开公民论坛,邀集妇女团体、立法委员、专家学者详尽讨论娼妓除罪化。 [8] [9] [10]

评价

  • 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何春蕤、甯应斌、丁乃非:“我们一直觉得,官姐(官秀琴)已经做出了超级伟大的成就,她确实是一代名妓,不但是因为她在性工作专业化方面的表现和发展,更因为她在推动妓权运动上的重大贡献。”(〈敬悼官姐 妓权女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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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注释

  1. ^ 新闻稿. 抗議 王幸男 林重謨 「派系和公娼一樣不該存在」之說 ─不要拿派系侮辱娼妓─.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 2006-07-23 [2015-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1). 
  2. ^ 新闻稿. 政策冤魂官姐向陳水扁討公道.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 2006-10-06 [2015-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2). 
  3. ^ 政治中心. 全代會/被派系說惹毛了 公娼:我們比扁高貴一萬倍. 东森新闻报. 2006-07-23. 
  4. ^ 邵冰如. 妓權運動第一人 官姐自殺. 联合晚报. 2006-08-17 [2006-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7) (中文). 
  5. ^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8/17新聞稿.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 2006年8月17日 [2006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7日). 
  6. ^ 何春蕤甯应斌丁乃非. 敬悼官姐 妓權女鬥士. 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 2006年8月23日 [2006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7日). 
  7. ^ 彭渰雯、陈美华. 停止懲罰底層性工作者. 台湾绿党. 2006年8月22日 [2006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5日). 
  8. ^ 杨芷茜. 開放公娼 馬英九:卸任前民意決定. 联合报. 2006年9月13日. [永久失效链接]
  9. ^ 台北市政府新闻处. 民國95年9月12日(星期二)台北市長新聞行程. 台北市政府新闻处. 2006年9月12日 [2006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10. ^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 2006.9.12 日日春與馬市長會後新聞稿. 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 2006年9月13日 [2006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