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议制度

廷议制度,简称廷议,是汉字文化圈历朝的一个政治制度,用意乃使朝廷大臣聚而论政,此制自秦朝开始直至清朝灭亡

廷议中,不分官职大小,众臣皆可自由发言,以广纳言路。廷议的权限甚大,甚至能够否决皇帝一些政策的执行。明朝朱元璋起由九卿(六部尚书都御史大理卿通政使)、六科给事中、十三道监察御史廷议;有关官员升补任用之拟议,则谓之廷推。明朝万历期间,就曾因万历帝储君安排被廷议否决,而导致万历帝与朝臣斗气、30年不上早朝,史称“万历怠政”。清代皇帝大权独揽,君权之高为历代之最,又有议政王大臣会议分权,廷议并没发挥制约君权之功能,徒有其名。

廷议之重大事项,举述如下:

  1. 议立君立储
  2. 议建都迁都
  3. 议郊祀、绝地天通
  4. 议典礼
  5. 议宗藩
  6. 议河工漕运
  7. 议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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