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华宫位于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彤华宫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时代清代
编号142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彤华宫(火神庙)位于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火神庙巷58号,始建年代不详,重建于清道光四年(1824),坐东南向西北,复合四合院布局,总占地面积2535平方米,建筑面积2055平方米,中轴线上从前向后依次为山门、戏楼、前院、正殿、后院、后殿、后门,两侧为左右迫楼、左右厢房等建筑,四周围以围墙。彤华官除山门和围墙外其余建筑均为木结构建筑。其中山门为砖石结构,牌楼式建筑,开门洞三通,上有灰塑浮雕图案;戏楼为单檐歇山式筒瓦屋顶,抬梁与穿斗混合式梁架,面阔三间17.1米,进深两间8.37米;正殿为一进两重大殿,前重为园山式歇山顶,后重为悬山式筒瓦顶,抬梁与穿斗结合梁架,前后两重构架勾连一体,面阔三间12.4米,进深四间H.9米,东、西另各有耳房一间;后殿为单檐悬山式筒瓦顶,抬梁与穿斗混合梁架,面阔三间10.3米,进深三问6.4米,西侧耳房一间。该建筑系旧时中江县城祭祀火神的专题性庙堂,其建筑性质和格局又兼具会馆特色,对于研究民俗文化、古代建筑等具有重要价值[2]

注释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