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藏巴利语梵语Vinayapiṭaka;藏语:'dul ba'i sde snod),又称毗奈耶藏,佛教术语,为三藏之一,是毗奈耶的集合,内容是有关佛教戒律的规定与讨论。《律藏》被认为是僧伽的依怙。[1]《律藏》讲述制定戒律的原因及意义,亦记载了从佛教创建之初逐渐发展的历史,佛陀的一生及教化情况。它间接地提供了古印度历史、风俗习惯、古老艺术及科学等资料。

律藏成书

佛灭三个月后的一个雨安居期,由摩揭陀国主阿阇世王赞助,大迦叶尊者主持,阿难尊者诵经藏优婆离尊者诵出律藏。在佛灭二百年左右,阿育王摩哂陀尊者及僧团前往锡兰弘法,带了三藏前往。在锡兰的第四次结集,律藏被刻入贝叶上。

作用

戒律是依据佛陀为榜样而制定的,以便僧人能彷效佛陀的榜样。僧侣信守戒条,可使心灵净化,易于觉悟。佛陀提出戒律,不但为了促进僧人的善行,也为了使僧侣得到其他宗派人士尊敬。僧侣坚守戒律,可使僧侣和俗人建立更好关系,并促进僧伽内部的和谐、纯洁和统一。[2]

律藏传承

现今佛教的三大传承中,南传上座部源于分别说部,所用的律藏,称为上座部律或铜鍱律。现今锡兰、缅甸、泰国及东西方传承南传佛教的僧团都通用。

汉传佛教有律分五部的传说,译出了印度不同部派的毗奈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律藏。传统上,汉传佛教曾盛行过法藏部的《四分律》、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与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四分律》在后来成为主流,盛行于东亚佛教律宗就是以研习《四分律》为主。

除了印度传来的戒律外,禅宗制定了自己寺院的规则,称为“清规”,如百丈清规、禅苑清规等。此外,由于大乘经论的盛行,也传扬菩萨戒作为守护菩提心的戒律,菩萨戒的有关规定分散在大乘佛教的经、论中,主要是依照《瑜伽师地论》的《菩萨地持经·戒品》、《梵网菩萨戒经》、《虚空藏菩萨经》而制定。

藏传佛教的形成较晚,以根本说一切有部律为主。在显教戒律之外,因为密宗盛行,藏传佛教也很注重三昧耶戒英语Samaya

汉传佛教的律藏

上座部佛教的律藏

上座部佛教(南传佛教)《巴利三藏》的《律藏》依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经分别(Sutta-vibhaṅga)、犍度(Khandhaka)和附随(Parivāra)。《律藏》通常分为五大册: 《波罗夷》(parajikapali)、《波逸提》(pacittiyapali)、《大品》(mahavaggapali)、《小品》(cullavaggapali)、《附篇》(parivarapali)。

规定

佛教制度中半月诵戒主要进行羯磨和诵出戒文。羯磨(巴利语kamma相同于业[来源请求],即是做“如有犯戒者必须先行发露忏悔”等事情。比丘羯磨时,在诵戒律条文时,无须清场,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居士等可在场旁听,只是在要忏悔时,则其他人等需离开。

经分别

上座部的巴利律藏的《经分别》的“”(巴利语Sutta)是指《比丘波罗提木叉》(Bhikkhupātimokkha)和《比丘尼波罗提木叉》(Bhikkhunī-pātimokkha)两部戒经(又作本母)。“经分别”即依制戒因缘、文句分别、犯例举要、犯与不犯等,逐条解释比丘的227条学处和比丘尼的311条学处。“经分别”侧重在“止持”(vāritta),即为佛世尊所禁止、不能做的行为,比如比丘不能行淫、不能杀生、不能接受金银钱、不能非时食等等。比丘尼另加多四条:不能有情欲磨擦、不能覆藏过错、不能随举三谏仍不舍、不能连做八件事。

  • 《经分别》分为《波罗夷》和《波逸提》两册。
  • 《波罗夷》(Pārājika),意译是驱摈:解释比丘的四条波罗夷(pārājika),比丘尼的八条驱摈戒。
  • 僧伽婆尸沙saṅghādi-sesa)、意译为僧残:触释比丘的十三条僧残戒及比丘尼的十七条僧残戒。

不定aniyata),只有比丘戒,此二条不通比丘尼戒。

  • 泥萨祇波逸提nissaggiya pācittiya),比丘有三十条。比丘尼亦有三十条,比丘与比丘尼共通的有十九条。
  • 波逸提》(Pācittiya):解释比丘的九二条波逸提(pācittiya),有十九条不通比丘尼戒; 比丘尼有一六六条,有七二条与比丘戒同。
  • 悔过pāṭidesanīya):比丘有四条,比丘尼二条。
  • 众学法sekhiya):比丘与比丘尼共通七五条。
  • 灭净法Adhikaraṇasamathā):比丘与比丘尼通七条灭净法。

法藏部的四分律,共有六十卷。姚秦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译。佛灭后百年,法正尊者(又曰法护尊者,梵名昙无德)于上座部之律藏中契同己见者,采集成文,随说所止,而为一分,四度完结,故称为四分律。初分二十卷,二分十五卷,三分十四卷,四分十一卷。[3]比丘的四条驱摈及比丘尼的八条驱摈戒与巴利律藏相等。比丘僧残有十三条,比丘尼十七条。比丘有二不定,不通比丘尼戒。比丘与比丘尼皆是三十条尼萨耆波逸提法。比丘有九十条波逸提法,比丘尼有一七八条。[4]

犍度

上座部巴利律藏的《犍度》侧重在“作持”(caritta),即佛世尊制定应当做的行为。比如应当如何让人出家、达上,僧团应当如何进行诵戒,袈裟应当如何缝制,住所应当如何建造等等。

《犍度》分为《大品》和《小品》两册。大品共有十犍度,小品有十二犍度。

附随

上座部巴利律的《附随》独立为一册。《附随》相当于律藏的附录,依不同的方式和角度对“经分别”和“犍度”进行分析、说明。从律文的体裁以及第一分中所列出的历代传承名单来看,此“附随”部分应该是在兰卡岛最后编写成的。

  • 《附随》(Parivāra),相当于附录,一共分为19品,以不同的方式解释前面的戒律内容。

制戒十利

1954年的缅甸第六次结集巴利三藏·律藏》:

诸比丘,缘于十义,我为比丘们制定学处:

  1. 为了僧团的优越,为了僧团的安乐;
  2. 为了折服无耻之人,为了善行比丘们的安住;
  3. 为了防护现法诸漏,为了防御后世诸漏;
  4. 为了无信者生信,为了已信者增长;
  5. 为了正法住立,为了资益于律。
    ——Pr.39

比丘戒:

为十种利益,比丘们,为比丘制定学处。

  1. savghasutthutaya 为僧团的清净
  2. savghaphasutaya 为僧团的和乐
  3. dummavkunam puggalanam niggahaya 为调伏众恶人
  4. pesalanam bhikkhunam phasuviharaya 为比丘众的安乐住
  5. diṭṭhadhammikānaṃ āsavānaṃ saṃvarāya 为防止现世诸漏
  6. samparāyikānaṃ āsavānaṃ paṭighātāya 为击退来世诸漏
  7. appasannānaṃ pasādāya为引导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8. pasannānaṃ bhiyyobhāvāya 为引导已生信心的人更增长
  9. saddhammaṭṭhitiyā 为正法久住
  10. vinayānuggahāya 为受持戒律

比丘尼戒:

为十种利益,比丘们,我为比丘尼制定学处。

  1. saṅghasuṭṭhutāya 为女性僧团的清净
  2. saṅghaphāsutāya 为女性僧团的和乐
  3. dummaṅkūnaṃ bhikkhunīnaṃ niggahāya 为调伏众恶比丘尼
  4. pesalānaṃ bhikkhunīnaṃ phāsuvihārāya 为比丘尼众的安乐住
  5. diṭṭhadhammikānaṃ āsavānaṃ saṃvarāya 为防止现世诸漏
  6. samparāyikānaṃ āsavānaṃ paṭighātāya 为击退来世诸漏
  7. appasannānaṃ pasādāya 为引导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8. pasannānaṃ bhiyyobhāvāya 为引导已生信心的人更增长
  9. saddhammaṭṭhitiyā 为正法久住
  10. vinayānuggahāya 为受持戒律

居士活动

禁忌

佛教制度中半月诵戒主要进行羯磨和诵出戒文。

羯磨(梵语:karma)就是做“如有犯戒者必须先行发露忏悔”等事情。比丘羯磨时必须先清场,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居士等不得在场:

〔九〕任何比丘,将某比丘之粗罪,向未受比丘戒者说的,除非得到该比丘同意外,波逸提罪。粗罪者:四波罗夷及十三僧伽婆尸沙。

——《巴利三藏·律藏·九十二波逸提法(pācittiya)·第一·妄语品》

读律

南传佛教《巴利三藏》未有任何禁止居士读律的记载,南传上座部佛教赞同居士阅读全部律藏。南传上座部僧团亦鼓励在家居士学习和了解比丘学处,部分寺院更制定僧俗互动需要的手册,让居士了解比丘戒律,以便更适当地护持出家众。居士亦可问出家众有关出家戒的问题,南传出家众亦会解答。

诸比丘,这三种东西是毫无隐瞒的照耀给人们看的。三者为何?一为明月、二为炎阳、三为如来经、律也。

——《巴利三藏·增支部·第3.13.129经》

《巴利三藏·长部·沙门果经》(Samannaphala Sutta)中,佛陀向在家人阿阇世(Ajātasattu)详细解说了“比丘如何具足戒行”的“小分戒、中分戒、大分戒”。

汉传佛教有“白衣不得闻律”[5]、“不为未受具足戒者说”[6]的说法。不过,根据四分律注疏,“不为未受具足戒者说”,此处所指的说戒,必作羯磨。所以若只是听闻、读到戒律,而非“共羯磨说戒”则不成障[7]。另外元照律师称古来高僧,多有在俗先披大藏;今时信士,多亦如之[8][9]

注释及引用

  1. ^ 《长部大般涅槃经》“阿难,当我离去后,我所宣说的法和律就是你们的导师了。”
  2. ^ 刘在信着,魏道儒等译:《早期佛教与基督教》(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1),页95。
  3. ^ 戒本疏一上曰:“佛灭百年,兴斯名教。相传云:于上座部搜括博要,契同己见者,集为一部。四度傅文,尽所诠相,故云四分。”
    资持记上一之一曰:“以法正尊者于根本部中随己所乐采集成文,随说所止,即为一分。凡经四番,一部方成,故号四分。非同章疏,约义判文。”
  4. ^ 大正藏四分律比丘戒及比丘尼戒。
  5. ^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问曰。仙人堕处有几许苾刍。答曰。强逾二万。问曰。苾刍之众其数已多。所有经典未知多少。报曰。苾刍经典总有三藏。问曰。其一一藏数量如何。报言。一藏颂有十万。问曰在家俗侣颇得闻不。报言。得闻二藏谓论及经。毘奈耶教是出家轨式。俗不合闻。”
  6. ^ 摩诃僧祇律》:“佛告诸比丘。依止舍卫城者皆悉令集。以十利故与诸比丘制戒。乃至已闻者当重闻。若比丘知他比丘麁罪。向未受具戒人说。除僧羯磨。波夜提。比丘者如上说。知者若自知若从他闻。麁罪者。四事十三事。未受具足者。除比丘比丘尼。虽比丘尼受具足亦不得向说。说者语前人令知。除僧羯磨。羯磨者若白不成就。众不成就。羯磨不成就。是不名羯磨。若白成就众成就羯磨成就。是名羯磨。世尊说无罪。波夜提者。如上说。若比丘知他麁罪。僧未作羯磨者。不得说彼麁罪。若有人问。某甲比丘犯淫饮酒者。应答言。彼自当知。若僧已作羯磨者。不得循巷唱说。若有问言。彼比丘犯淫饮酒者。比丘应问彼言。汝何处闻。答言。我某处闻。比丘应答言。我亦如是处闻。若比丘向未受具戒人。说比丘四事十三事。得波夜提。说三十尼萨耆九十二波夜提。越毘尼罪。说四波罗提提舍尼法众学威仪。越毘尼心悔。说比丘尼八波罗夷十九僧残。得偷兰罪。三十尼萨耆百四十一波夜提八波罗提提舍尼众学威仪。得越毘尼心悔。说沙弥沙弥尼十戒。得越毘尼罪。下至俗人五戒。得越毘尼心悔。”
    “佛住舍卫城。尔时比丘为未受具足人。说五众罪波罗夷乃至越毘尼罪。后比丘入聚落中。俗人言。长老。汝犯波罗夷罪乃至越毘尼罪。诸比丘闻已惭愧。以是因缘。具白世尊。佛言。汝等云何为未受具足人。说波罗提木叉五篇罪。从今日后不听向未受具足人说。得教语汝不得作非梵行不得盗不得杀生不得妄语。如是比得为说。若为未受具足人。说波罗提木叉五篇名者。越毘尼罪。”
  7. ^ 南山律学辞典. 【受具戒前閱律不成戒障】. 
  8. ^ 弘一. 徵辨學律義八則. [2022-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21). 
  9. ^ 圣严. 律制生活:俗人能看僧律嗎?. [2022-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9). 

外部链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