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芳 (明朝)

徐芳(?—17世纪),仲光江西建昌府南城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崇祯十二年(1638年)举江西乡试第二名[1][2],次年(1639年)联捷进士,授泽州知州,政绩治行第一,升吏部验封主事

隆武帝继位,调任他为吏部文选司主事,下诏说:“朕真心为救民杀虏,从前的错误都是因为所托非人。你在铨曹负责职典,为国选择贤能,何止胜过数万士兵。”他首先推荐揭重熙傅鼎铨,适逢有人弹劾揭重熙守州时之事,他向曾樱辩白,荐任其为江西巡抚获准[3]

其后汪观请求起用刘中藻李蘧、宗室朱议漎同抚浙江,曾樱反对,汪观指责其误国。徐芳说明曾樱是秉国的重臣,要地应该参与讨论,浙西地方用兵多设一官反而累赘,三人并任不适合,不获理会。林兰友巡按江西回归,参奏曾樱、杨廷麟万元吉,他斥责对方奸邪陷害正人,降任其为光禄录事。小人怨恨他,指他和汤来贺是西党人,很快改任编修,留守延平府福京失守,他和李长世杨天宰石镜柯荔标陆彦龙袁继衮一同入山出家[4]

亲属

父徐德耀,以孝友闻名。

引用

  1. ^ 清康煕十九年补修本《南城县志·卷之十一》
  2. ^ 乾隆《建昌府志·卷二十九·选举表》:(崇祯)十二年己卯科(举人) (南城)徐芳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徐芳,字仲光,南城人。父德耀,字养贞,以孝友称。周朝瑞被逮出饯,从傅冠团练乡 兵,江西亡为僧。芳,崇祯十三年进士。授泽州知州,以治行第一。迁验封主事。绍宗即位,调文选,谕曰:“朕实心救民杀虏,至从前偾误,皆出任使非人。尔职典铨曹,为国择贤能,奚啻胜兵数万。”芳首荐揭重熙、傅鼎铨。会有劾重熙守州时事者,言于曾樱,白其诬。已荐重熙江抚,上可其言。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汪观请用刘中藻、李蘧、宗室议漎同抚浙,樱不可。观论其误国,芳言樱秉国钧重臣,要地故宜参与。浙西方用兵,多设一官加一累,三人未见其可。不从。林兰友按江归,疏诋樱、杨廷麟、万元吉。芳言奸邪党比陷正人,降兰友光禄录事。小人切齿,谓芳、汤来贺为西党。寻改编修,留延平。福京亡,与李长世、杨天宰、石镜、柯荔标、陆彦龙、袁继衮皆入山。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
  • 乾隆《建昌府志》·卷二十九·选举表
官衔
前任:
冯钦明
明朝泽州知州
崇祯年间
继任:
边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