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安澜

二戰中國遠徵軍部隊統帥 著名殉國抗日愛國將領

戴安澜(1904年11月25日—1942年5月26日[1]),又名戴炳阳,字衍功,自号海鸥安徽省无为县人,中华民国著名抗日将领。1924年参加国民革命军,见到祖国处在危难之中,为表达誓死保卫中华的决心,改名为“安澜”,取挽巨澜于既倒之意。[来源请求]国民革命军第五军第二〇〇师师长,以血战昆仑关、远征缅甸闻名。

戴安澜
个人资料
出生光绪三十年十月十九日
1904年11月25日
 大清安徽省庐州府无为州
逝世1942年5月26日(1942岁—05—26)(37岁) 
日据缅甸掸邦孟关(茅邦村)
国籍 中华民国
获奖三等云麾勋章
青天白日勋章
美国丰功勋章英语Legion of Merit
军事背景
效忠 中国
服役 国民革命军
服役时间1924年-1942年
军衔中将(阵亡后追晋)
参战北伐
长城战役
台儿庄战役
武汉会战
昆仑关大捷
同古保卫战
《抗战军人忠烈录》(第一辑)中的戴安澜烈士遗像

生平

北伐时期

1924年加入北伐军,当二等兵,1925年入黄埔军校第三期毕业,翌年参加国民革命军北伐。先后在教导第二师、第四师、第二五师任连、营、团长等职。北伐剿匪,无役弗从。

抗日战争时期

国内

1933年春,日军协同满洲国军全面进攻热河,危及长城抗战爆发,戴安澜当时在国民革命军十七军第二十五师关麟征部任第三十七旅第一五三团团长,随军北上,担任完备古北口将军楼迤右至龙儿峪以东五百米之高地线;参加了长城抗战,获得三等云麾勋章一枚。之后累升至旅长七七事变后,在1938年的鲁南会战中,曾率部在中艾山与日军激战4昼夜,因战功卓著,升任第八十九师副师长。同年8月参加武汉会战。35岁时,升任第五军第二〇〇师师长。1939年12月,在广西昆仑关与日军第5师团激烈鏖战,戴安澜指挥有方,重伤不下火线,击毙日军旅团中村正雄少将,赢得著名的昆仑关大捷[2]

缅甸

1942年3月,戴安澜率第二〇〇师西出云南,入缅甸作战。他不惜冒孤军深入的危险,开进同古,逐次接替了英军的防务。为了掩护英军安全撤退,充分作好迎战准备,戴安澜率部日夜抢修工事,布下三道防线,阻击迟滞敌军前进[3]。他在致夫人王荷馨的信中写道:“余此次奉命固守同古,因上面大计未定,后方联络过远,敌人行动又快,现在孤军奋斗,决心全部牺牲,以报国家养育。为国战死,事极光荣。”他带头立下遗嘱:

“只要还有一兵一卒,亦需坚守到底。如本师长战死,以副师长代之,副师长战死以参谋长代之。参谋长战死,以某某团长代之。

全师各级指挥官纷纷效仿,誓与同古共存。3月25日,以8,000人挡住日军精锐的第55师团20,000余众的进攻,取得同古保卫战胜利(今称东吁),赢得中外赞赏。同古保卫战历时12天,第二〇〇师以高昂的斗志与敌鏖战,以牺牲800人的代价,打退了日军20多次冲锋,歼灭敌军4,000多人,俘敌400多人,予敌重创,打出了国威[2]。同古战役后期,由于右翼英军只顾逃命,放任日军长驱直入,左翼国军行动迟缓,以致让日军迅速前出并偷袭成功,致使第五军三面受敌,第二〇〇师一度处于被围歼之势,势不得已,第二〇〇师奉命向北突围。为挽颓势,戴安澜指挥第二〇〇师奋勇夺占棠吉,再立战功。后缅甸战场形势日下,曼德勒会战计划流产,5月8日上午,缅北远征军基地密支那被占日军攻占,与国内的联系被切断,后援断绝,中国远征军有被围歼之势,指挥官杜聿明按蒋介石7日的命令,下令第五军经缅北野人山后撤回国。第三十八师师长孙立人认为撤退路途遥远,拒绝接受命令,接受中缅印战区美陆军司令兼中国战区总司令蒋介石的参谋长约瑟夫·史迪威的指挥,率所部第三十八师撤往印度。戴安澜接受撤退命令率领第二〇〇师经缅北野人山、滇西纵谷撤往云南。日军沿途追击第五军,因地形不利行军,五军各部遭受严重打击。5月16日拂晓,第二〇〇师师部在朗科地区行进途中遭敌伏兵袭击,戴安澜胸、腹部重伤。[4]至5月26日时,因伤口感染严重,已糜烂穿孔,由于缅北复杂的地形和连绵的阴雨,戴安澜终因缺乏药物医治,伤口化脓溃烂[2],戴自知来日无多,命左右卫士将之扶起,随后向北面高呼“反攻!反攻!中华民国万岁!”后,故于缅甸茅邦村,享年38岁。

戴安澜牺牲的消息传回国,蒋电令:务必将戴师长遗体运回祖国。5月29日,因为天气炎热,戴将军遗体流脓水发臭,不能再继续行走,又不能留在缅甸,乃决定火化。200师官兵将戴棺材遗体在原木上火化后,拣出遗骨,按部位用绸布包好,装在木箱里,跟五九八团团部行进。其遗体由其属下背负,随同部队撤回云南。第二〇〇师在撤退回国沿途损失超过2,000人以上。

身后

 
戴安澜烈士墓
 
戴安澜将军像

戴安澜将军殉国后,中华民国政府于1943年4月1日在广西全州的湘山寺为其举行了国葬,并追授陆军中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以校长身份赠挽联:“虎头食肉负雄姿,看万里长征,与敌周旋欣不忝。马革裹尸酹壮志,惜大勋未成,虚予期望痛何如?”

中共领导人毛泽东为其赋诗《五律·挽戴安澜将军,五律·海鸥将军千古》:“外侮需人御,将军赋采薇。师称机械化,勇夺虎罴威。浴血东瓜守,驱倭棠吉归。沙场竟殒命,壮志也无违。”(外侮:外国侵略者,指日寇。采薇:《诗·小雅》中有《采薇》篇,其诗描写戍边抗击外族入侵的兵士久历艰苦,在回乡的路上又饱受饥寒。虎罴:指敌人。东瓜、棠吉:缅甸地名。烈士英勇抗日,光辉献身,壮志未酬,虽死犹荣。) :美国国会授权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颁发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外国同盟军将领之军团功勋章给戴安澜将军[5] [6],他是第一个受此殊荣的中国军人。

1947年,戴安澜墓迁葬于安徽芜湖赭山公园内。1956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追认戴安澜将军为革命烈士。为纪念戴安澜将军,芜湖市人民政府于1979年重新整修墓地,并树立了石碑。[7]

高雄凤山黄埔军校的第二栋宿舍,命名为安澜楼。

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戴安澜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2]

2014年,列入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2017年5月26日全国黄埔军校同学会(总会),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黄埔军校同学在安徽芜湖举办爱国抗日名将戴安澜烈士殉国75周年纪念活动[8]

家庭

 
戴安澜、王荷馨夫妇与五岁的戴藩篱、三岁的戴靖东

夫人

  • 王荷馨。在戴安澜死后,将国民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捐献出来,在广西全州开办私立安澜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49年,拒绝民国政府带其全家一同后撤至台湾的要求,坚持留在大陆,为其夫守墓。1971年,王荷馨去世,与丈夫合葬

子女

  • 戴复东,长子,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中国建筑学会名誉理事、上海建筑学会名誉理事
  • 戴藩篱,长女,上海政协委员
  • 戴靖东,次子,原南京理工学院教授
  • 戴澄东,三子,原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政协港澳台侨委副主任

纪念邮票

 
中华民国台湾发行的戴安澜将军邮票

1975年9月3日欣逢抗战胜利30周年纪念,为宣扬英烈抗日事迹,激发国人爱国思想。中华民国交通部印制发行抗日英烈像邮票一组,编号为-普214,此组邮票共六枚。其中一枚深蓝色5元邮票以戴安澜烈士遗像为图案[9]。此票由中央印制厂以凹版印刷,图副33X23毫米,齿孔12度,全张100枚,总发行量为2,000,000枚。

交通部邮政总局所遍之中国邮票目录(民国70年版)对此票图案说明为:故陆军中将戴安澜烈士,号海鸥,安徽无为人。生于民国前7年,卒于民国31年,是年3月25日参与缅甸战役,与敌激战与同古,挫敌攻势;28日敌大军增援围攻同古,烈士身先士卒,毙敌3,000余,次日与业达西猛攻北窜之敌,战绩彪炳,树我印缅远征军之声望。5月25日击退增援反攻之敌,旋于猛密特意北与敌遭遇,激战一昼夜,烈士奋勇指挥,身负重伤仍不稍退迄26日,重伤不起,壮烈成仁。

脚注

  1. ^ 《外侮需人御,将军赋采薇--忆抗日爱国将领戴安澜》一文中戴安澜的出生日期为1905年10月19日
  2. ^ 2.0 2.1 2.2 2.3 存档副本. [2010-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29). 
  3. ^ 蒋介石单独召见戴安澜,询问第二〇〇师能否在同古坚守一两周,打个胜仗?戴立正誓言:“此次远征,系以来扬威国外之盛举,戴某虽战至一兵一卒,也必定挫敌凶焰,固守同古。”见《戴安澜列传》,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
  4. ^ 上海教育学院组织编,沈起炜主编:《历史》(八年级第二学期课本),上海教育出版社,ISBN 7-5320-5131-5
  5. ^ 美国陆军部颁发给中国远征军第二〇〇师师长戴安澜的军团功勋章和军功荣誉奖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6. ^ 黄埔杂志 2012年第三期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黄埔军校同学会
  7. ^ 王𬱖. 戴安澜:马革裹尸的抗战将军. 新华网. 新华社. 2019-01-20 [202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18). 
  8. ^ 抗日名将戴安澜烈士殉国纪念活动在安徽芜湖举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澎湃新闻。
  9. ^ 特116抗日英烈像邮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华邮政

参考文献

  • 郑庭笈:《外侮需人御,将军赋采薇--忆抗日爱国将领戴安澜》 《纵横》杂志 1984年第2期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