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广告

手机广告是利用手机来作为传送广告讯息的发送平台,它主要有两种发送的型式:一种是广告主针对特定的目标族群主动发送讯息给消费者;而另外一种形式为消费者本身主动跟广告商索取讯息。

前言

广告的演进历史从传统广告到网络广告行动广告、手机广告,根据资策会FIND在2009年所提供的资料显示台湾在2009年的行动媒体广告量成长14.3%,是所有媒体中成长量最高的,而且从资策会针对台湾市场所做的[1],指出目前网络广告网络行销仍为广告主最喜爱的广告方式,但其中成长幅度最高的却是手机广告,因为它具备很高的隐密性,也由于手机有很好的隐密性功能使它成为一种非常好的行销手段。

讯息格式

主要传送广告讯息的格式:语音讯息、简短讯息服务、多媒体简讯服务。而根据国际研究机构Gartner公布的2008年全球行动广告的投资额已经达到了27亿美元,且其中有90%来自于SMSMMS(Gartner,2008)两类格式,显示出此两种发送格式占了极大部分。

发送形式

由于手机广告受到萤幕大小的限制,不像传统广告和网络广告较不受萤幕大小的限制,因此适合手机广告讯息的形式主要是内容赞助或赠品、折价劵和目录等。

优点

由于手机是非常个人化的随身用品且具备即时和互动性,因此广告商利用手机作为广告平台,可以针对目标族群作沟通,有效发挥分众、精确行销的特质,让业主的行销预算花得更有效率,相较于传统广告有低成本、互动、高效率、高品质、加值的服务等。手机广告最大的优点是具备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提供对的服务给对的人之能力,故为相当具有发展性的行销工具。

结论

手机广告算是近年来最新的一种广告方式,且根据调查,有近九成的民众会因为看到手机广告促销讯息而产生购物冲动,这代表消费者不排斥此广告方式,特别是当广告内容与自身的需求相同时,更会让消费者产生兴趣进而产生购买行为,所以企业主若能把握消费者兴趣所在,未来手机广告势必将会成为一股潮流。

参考文献

  1. ^ 企業主廣告需求調查. [2020-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