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

犯罪

抢劫,亦称打劫行抢,是指以暴力威吓,夺取对方对某物之所有权的一种犯罪行为。抢劫是对他人的财产权、人身安全的严重侵害,也严重背弃人类文明价值,因此各国的刑罚皆极重[1]。进行抢劫的罪犯被称为“抢匪”或“强盗”。与盗窃不同,绝大多数的抢劫都包含了暴力的成分,有时候会转变成杀害被抢劫者的情况。抢劫通常发生在都会区或郊县、冷僻地区。在大部分的法律定义中,抢劫的详细定义会依照不同的审判而有差异。

车臣战争中的抢劫行为

侵占偷窃等其他窃盗种类的犯罪不同的是,抢劫带有暴力的成分。海盗就是抢匪的一种。武装抢劫包含了武器的使用。车辆劫持(Carjacking)是一种从被害人手中夺走车辆的抢劫,最近在美国加拿大这类的犯罪案件迅速增多。银行金铺经常会成为抢劫的目标。

相关法律

“抢劫”的各地常用名称
中国大陆抢劫罪
台湾强盗罪
港澳抢劫罪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中最严重的犯罪,故而对于所抢的数额没有限制性规定,但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则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刑法第267条,携带凶器抢夺的,也以抢劫罪论处。刑法269条还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也按照抢劫论处。

抢劫罪按情节之不同,最低刑罚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罚为死刑。被列为八大罪之一,通常从重判刑。

根据盗窃罪条例第10条,任何人如偷窃,而在紧接偷窃之前或在偷窃时,为偷窃而向任何人使用武力,或使或试图使任何人害怕会在当时当地受到武力对付,即属犯抢劫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最高可处终身监禁。

根据《中华民国刑法》第2编第30章《抢夺强盗及海盗罪》[2],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强暴、胁迫、药剂、催眠术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为强盗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强盗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造成被害人重伤,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外在同章中的第329条,还定义了“准强盗罪”的规范。若在窃盗或抢夺后,为了防护赃物、脱免逮捕或湮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强暴或胁迫之手段,将以强盗论。

骑乘摩托车抢劫

 
骑乘摩托车的抢匪正在抢夺一名妇女的皮包(示意图)

台湾中国大陆澳门马来西亚与其他东南亚地区,常会发生抢匪骑乘摩托车抢劫的犯罪。在英语中被称为“snatch theft”,汉语通常称之为“飞车党”。抢匪通常是两人一起行动,一人负责骑乘摩托车,另一人经过被害人旁边趁其不注意时,瞬间抢夺被害人手中的皮包或财物,随之逃逸。一个抢匪负责骑车,另外一个则负责抢劫。这种抢案在各种地方都有可能发生,甚至包括热闹的商业区

中国大陆一些城市深受此类犯罪困扰,广州深圳甚至出台了“禁摩令”,禁止摩托车在市区通行,但是此举却并未过多考虑大多数合法的摩托车驾驶员感受,强制的实行,造成大批民众的不满,在东莞等地甚至爆发大规模民众“反禁摩”示威事件。2007年8月,湖北荆州于发起“飓风行动”,称“飞车抢劫,拒捕者当场击毙”[3]郑州则干脆直接打出了“飞车抢劫,当场击毙”的标语[4]。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类犯罪在大陆地区定为抢夺罪,与一般抢夺案件并无不同。但如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拖拽,则转化成抢劫罪。抢夺罪依情节不同最低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这种犯罪方式在马来西亚已经成为须关切的议题,许多这类的抢匪造成了连续的暴力事件[5]。由于警力的短缺,许多当地的民众只好靠自己的力量来逮捕抢匪[6]

参考文献

  1. ^ 衛子游:強盜、流氓、自由人的自由 - 大紀元. 大纪元 www.epochtimes.com. 2007-11-01 [2021-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9) (中文(繁体)). 
  2. ^ 存档副本. [2006-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3. ^ 存档副本. [201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5-23). 
  4. ^ 图文:郑州警车打出飞车抢劫当场击毙条幅_新闻中心_新浪网. news.sina.com.cn. [2021-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7). 
  5. ^ Mourners protest senseless killing(拒绝无意义的杀害)The Star,2006年8月9日
  6. ^ Justice in the streets(街头上的正义)The Star,2006年6月25日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