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刿
曹
曹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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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 春秋时期 |
主君 | 鲁庄公 |
别名 | 曹翙、𢽍𥣫、曹沫(有争议) |
出生 | 不详 山东菏泽市 |
逝世 | 不详 |
出身 | |
周文王第六子曹叔振铎后人 | |
经历 | |
长勺之战 | |
生平
庄公十年(前684年)春天,齐国军队攻打鲁国。鲁庄公将要应战,曹刿请见庄公。乡里人都说:“肉食者(食俸禄的官员)谋之,又何间焉?”曹刿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于是入朝拜见庄公。
曹刿问庄公:“何以战?”庄公答道:“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曹刿说:“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庄公说:“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曹刿说:“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庄公说:“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说:“忠之属也,可以一战。”
庄公和曹刿同乘一辆战车,在长勺与齐军交战。庄公正想进兵,曹刿说:“未可。”齐军已经击了三通鼓。曹刿说:“可矣。”齐军大败,庄公准备追击。曹刿说:“未可。”他下了车,察看齐军车轮的印迹,然后登车瞭望齐军,说:“可矣。”于是开始追击。
鲁军战胜之后,庄公问曹刿取胜的原因。曹判答道:“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2]
争议
曹刿与曹沫是否为同一人
《管子》匡君大匡第十八纪载:三年,桓公将伐鲁,曰:“鲁与寡人近,于是其救宋也疾,寡人且诛焉。”管仲曰:“不可,臣闻有土之君,不勤于兵,不忌于辱,不辅其过,则社稷安,勤于兵,忌于辱,辅其过,则社稷危。”公不听,兴师伐鲁,造于长勺,鲁庄公兴师逆之,大败之。桓公曰:“吾兵犹尚少,吾参围之,安能圉我。”四年,修兵,同甲十万,车五千乘。谓管仲曰:“吾士既练,吾兵既多,寡人欲服鲁。”管仲喟然叹曰:“齐国危矣,君不竞于德而竞于兵,天下之国,带甲十万者不鲜矣,吾欲发小兵以服大兵,内失吾众,诸侯设备,吾人设轴,国欲无危,得已乎?”公不听,果伐鲁,鲁不敢战,去国五十里而为之关。鲁请比于关内,以从于齐,齐亦毋复侵鲁,桓公许诺。鲁人请盟曰:“鲁,小国也,固不带剑,今而带剑,是交兵闻于诸侯,君不如已,请去兵。桓公曰:“诺。”乃令从者毋以兵。管仲曰:“不可,诸侯加忌于君,君如是以退可,君果弱鲁君,诸侯又加贪于君,后有事,小国弥坚,大国设备,非齐国之利也。”桓公不听,管仲又谏曰:“君必不去鲁,胡不用兵,曹刿之为人也,坚强以忌,不可以约取也。桓公不听,果与之遇,庄公自怀剑,曹刿亦怀剑践坛,庄公抽剑其怀曰:“鲁之境去国五十里,亦无不死而已。”左揕桓公,右自承,曰:“均之死也,戮死于君前。”管仲走君,曹刿抽剑当两阶之间曰:“二君将改图,无有进者。”管仲曰:“君与地,以汶为竟。”桓公许诺,以汶为竟而归
《史记》刺客列传纪载: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彊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上述两则文献中,均出现鲁败后齐鲁会盟及齐桓公遭胁迫归还鲁国土地的叙述。两者差别在于,《管子》纪载长勺之战齐国被鲁国打个大败后,齐桓公仍不听管仲劝阻执意侵略鲁国国土,且鲁国求和而齐桓公仍不罢手。齐鲁两国会盟时,鲁庄公持剑威胁要与齐桓公同归于尽,曹刿同样持剑站在台阶前拦阻管仲等齐国大臣,不得上前干涉齐桓公归还鲁国国土的决定。但并未交代长勺之战是否为曹刿指挥;《史记》则完全没交代长勺之战以及何人指挥。只纪载鲁庄公任命曹沫担任将领,鲁国在曹沫指挥下与齐国三次战争皆败,齐鲁会盟时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曹沫要求齐桓公归还所有侵略鲁国获得的土地。而曹沫、曹刿是否为同一人,尚有待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