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尚宾
生平
朱尚宾是万历十六年(1588年)的举人,授靖江知县,靖江三面环宾江大海,东面多盗贼剽掠商船,县内富豪向他请求给对方通货不用罚款,他说:“受主百货,是令亦盗也。”严正拒绝,贼人于是屏息;地方旧称马驮沙,沙田不时会坍涨,田地大多只有虚名,被豪右争相霸占,一半诉讼与此有关,总会贿赂知县求胜,他在衙门门外告示:“讼多田者一概不理。”诉讼因此平息。任职数月他多次称病,很快辞官回乡,经常乘搭小船往来罨画溪,春天时观赏川口二十里梅花,每年如常,诗文不刻意修饰,六十九岁才在家去世[1][2],葬在余山冲[3]。
引用
- ^ 1.0 1.1 同治《长兴县志·卷二十三上·人物》:朱尚宾,字澹营,号襟衢,万厯十六年举人,知靖江县,邑三面宾江大海,当其东多剧盗率剽掠贾舶主,邑之巨室率于令通货不赀,尚宾曰:“受主百货,是令亦盗也。”峻绝之,群盗惕息莫敢动。邑故称马驮沙,沙田坍涨不时,而变为田者数恒浮名,多为田豪右争占业,讼牒十居其五,率赂令以求胜,尚宾榜于门曰:“讼多田者槩不理。”邑始安静;居数月辄称病归,常刺小舫往来罨画溪,春时观川口二十里梅花,岁以为常,诗文不事雕绘,六十九卒于家。 张志,参陈继儒朱襟衢墓志
-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五·人物传》:朱尚宾,字澹营,号襟衢,长兴人,万厯十六年举人,知靖江县,邑三面宾江大海,其东多剧盗率剽掠贾舶主,邑之巨室率于令通货不赀,尚宾曰:“受主百货,是令亦盗也。”峻绝之,群盗惕息莫敢动。邑故称马驮沙,沙田坍涨不时,而变为田者数恒浮名,多为田豪右争占业,讼牒十居其五,率赂令以求胜,尚宾榜于门曰:“讼多田者槩不理。”邑始安静;居数月辄称病归,常刺小舫往来罨画溪,春时观川口二十里梅花,岁以为常,诗文不事雕绘,六十九卒于家。 长兴张志,参陈继儒朱襟衢墓志
- ^ 光绪《长兴县志·卷十三·陵墓》:靖江县知县朱尚宾墓在余山冲 张志
参考文献
- 光绪《长兴县志》·卷二十三上·人物传
- 光绪《长兴县志》·卷十三·陵墓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五·人物传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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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志斌 |
明朝靖江县知县 1622年-1623年 |
继任: 王懋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