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孝常
生平
他是隋朝兵部尚书、万安郡公李圆通的儿子,隋朝末年,华阴县令李孝常献永丰仓归降李渊,并去接应河西的李渊诸军。隋炀帝在江都知道后,将他的弟弟全部杀死。武德元年(618年)十二月丁丑,唐高祖封上柱国李孝常为义安王。唐太宗继位后,李孝常上表请求入朝,于是留在京师。贞观元年(627年)十二月三十,利州都督义安王李孝常因儿子李义宗犯劫盗罪被诛,心怀怨望,与右武卫将军刘德裕及其外甥统军元弘善、监门将军长孙安业等人,密谋借助禁军反叛。另一子李义立还为谋反造势,称自己有为王之命。事发后,李孝常等人被唐太宗处死。
李孝常谋反案
其党羽伏诛死者十二人:刘德裕、元弘善、李义立、李义余、刘孝本(德裕子)、蔡恽、刘文赞、贺娄善积[1]。
流放者:长孙安业。
参考文献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九十二》
- ^ 《册府元龟》卷九百二十二◎总录部·妖妄第二:李孝常,隋兵部尚书圆通之子。高祖时为利州都督,每以佃猎为务。太宗嗣位,表请入朝,因留京师。其子义宗坐劫盗被诛,因此怨望,与刘德裕等阴图不轨。其子义立谓其友人蔡恽曰:“我常从齐王游猎,与王相失道,傍见一老母眉发皓然,我问王所在,答曰:汝即王也。因忽不见。”鄠县丞李延曰:“往于太和谷得一石,其状如龟,外有{禾千}圆郭,中有常字。又新钱文曰:开元通宝。此即圆通之子孝常之符命也。”有刘文赞者,又言卫元嵩诗云:“天道自常”,此则孝常之谶矣。德裕乃与孝常之甥统军元弘善、及监门将军长孙业,谋以入直之夜,勒兵以起大事,尊李孝常为帝。德裕,武德初自洛阳归国,为秦王府库直骑,历护军、太子左内率,迁为将军。与孝常通谋,克日将反。其子孝本又谓贺娄善积曰:“我父好酒豁达,有汉高之风。手握禁兵,而左骁卫大将军刘弘基、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郎将元律、城门郎韦元整等深亲善。今起大事,啸命必成,不宜屈于人下。”刘文赞亦奖成其事。德裕曰:“我生日有异,当汝请。又大业初童谣曰:白杨树下一池水,决之则是刘,不决则为李。但李在未决之前,刘居已决之后,明知李氏以后,天下当归我家,当决之,顺天之命耳。”后谋泄,及其党与皆伏诛,死者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