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春(1530年—?),叔芳东亭山东东昌府莘县人,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

李宜春
大明通政使司右参议
籍贯山东东昌府莘县
字号字叔芳,号东亭
出生庚寅年四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沈氏、张氏,封安人
亲属(子)纯朴、纯桢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举人
  • 隆庆二年戊辰科会试贡士
  • 隆庆五年辛未科进士

生平

李宜春为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山东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1]隆庆二年(1568年)戊辰科会试中式三百九十二名,因丁忧回籍守丧,隆庆五年(1571年)补应辛未科殿试,成为三甲一百三十七名进士[2]本年授顺天府固安县知县,任内治理水患,政绩卓著。[3][4]万历三年(1575年)陞南京户部山西司主事,历升郎中。十年(1582年)出任四川夔州府知府,政务为之一兴。因事被贬官为两淮盐运司通判,十六年十月升太仆寺丞,又升户部郎中,二十一年七月因才望被提拔为通政司参议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四月,被给事中戴士衡弹劾而乞休引归。[5]民国《莘县志》有传。[6]

家族

曾祖李铎;祖父李文节;父李锦,母于氏;前母王氏;继母师氏[7]。弟应春,监生。

参考资料

  1. ^ 《莘县志·卷六·选举志》页四:(文举人)李宜春,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见进士。
  2. ^ 《莘县志·卷六·选举志》页二:(进士)李宜春,隆庆戊辰科中式,五年辛未科廷试。由固安知县历通政司参议。有传。
  3. ^ 《固安县志·卷三·文献志·官师》页六:(知县)李宜春,(隆庆)五年任,有传。
  4. ^ 《固安县志·卷三·文献志·官师》页二七:李宜春,山东莘县人,进士。隆庆五年知县事。河流入县,竟为害者,莫如浑清二河堰堤最为郑重。顾百姓困极,计为募工,出以公帑,百姓欢呼称便,风雨不辍。北障浑河堤三十四里,南障清河堤二十余里,时万历三年。(参顺天府志补)
  5. ^ 《明史·卷二百三十四·戴士衡传》:日本封事败,再劾星及沈惟敬、杨方亨,且列上防倭八事。多议行。俄劾南京工部尚书叶梦熊、刑部侍郎吕坤、蓟辽总督孙幰及通政参议李宜春。时幰已罢,宜春自引归,坤亦以直谏去。
  6. ^ 《莘县志·卷七·人物志·勋伐》页九:李宜春,字叔芳,号东亭,隆庆戊辰进士,丁外艰,辛未廷试。初令固安县,兴利除害,卓有能名,升南京户部主事,榷税维扬,冰雪无涅,商民德之。转郎中,出守夔州,振士励俗,庶政咸举。以失要路懽谪判两淮。太仆寺丞视南畿马政,升户部郎中,以才望擢通政司参议,寻告归。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王嘉猷、严绥之 撰.《莘县志》.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济南晓东印刷社 铅印本.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钱仲仁、王尚义 撰.《固安县志》.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铅印本.
官衔
前任:
冯子履
顺天府固安县知县
隆庆五年(1571年)上任
继任:
张梦蟾
前任:
许三省
夔州府知府
万历年间上任
继任:
朱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