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勋 (弘治进士)
明朝
李承勋(1473年—1531年),字立卿,湖广嘉鱼县(今湖北)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癸丑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
李承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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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明朝兵部尚书 兼都察院左都御史 | |
籍贯 | 湖广嘉鱼县(今湖北)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立卿 |
谥号 | 康惠 |
出生 | 成化九年(1473年) 湖广嘉鱼县(今湖北) |
逝世 | 嘉靖十年(1531年) 湖广嘉鱼县(今湖北) |
亲属 | (父)李田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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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父李田,官至顺天巡抚。弘治六年(1493年),李承勋登癸丑科进士,由太湖县知县升任南京刑部主事,历任南京工部郎中、南昌府知府。正德六年(1511年),赣州贼侵犯新淦,扣押参政赵士贤。各地盗乱,李承勋率部进攻,屡次有战功。都御史陈金檄李承勋讨伐,并成功平定[1]。此后升任浙江按察使,历任陕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巡抚辽东,在任期间防备嫣然。累官南京刑部右侍郎、南京刑部尚书。嘉靖六年(1527年),改吏部尚书、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2]。
李承勋随后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专督团营,兼掌都察院。因弹劾官吏而被给事中王准等弹劾,下清法司[3]。兵部尚书胡世宁致仕后,世宗诏李承勋归还兵部,并代任,仍然兼督团营。言官攻击张璁、桂萼时,言语涉及李承勋,李承勋不得不辞职,世宗仍然温旨挽留。当时大同有警报,朝议派大臣督军,大家推举都御史王宪,王宪不肯前行。给事中夏言举荐李承勋,李承勋也不自请。于是给事中赵廷瑞一并弹劾,恰逢敌寇撤退,此事遂罢[4]。嘉靖十年(1531年),致仕回乡,不久病卒。世宗哀悼,赠少保,谥康惠,特赐白金、彩币、米蔬等。李承勋为官四十年,家无余产[5]。与胡世宁、魏校、余祐善等人并称“南都四君子”[6]。
家族
延伸阅读
[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三十九》,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一百九十九》,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李承勋,字立卿,嘉鱼人。父田,进士,官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有操执,为政不苛。承勋举弘治六年进士。由太湖知县迁南京刑部主事。历工部郎中,迁南昌知府。正德六年,赣州贼犯新淦,执参政赵士贤。靖安贼据越王岭玛瑙岸,华林贼又陷瑞州。诸道兵不敢前。承勋督民兵剿,数有功。华林贼杀副使周宪,宪军大溃。承勋单骑入宪营,众乃复集。都御史陈金即檄承勋讨之。贼党王奇听抚,搜得其衷刃,纵使还。奇感泣,誓以死报。承勋令奇密入砦,说降其党为内应,而亲率所部登山。奇夜拔栅,官军奋而前,降者自内出,贼遂溃。已,从金斩贼渠罗光权、胡雪二,华林贼平。镇守中贵黎安诬承勋擅易贼首王浩八狱词,坐下吏。大理卿燕忠即讯,得白。”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举治行卓异,超迁浙江按察使。历陕西、河南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边备久弛,开原尤甚。士马才十二,墙堡墩台圮殆尽。将士依城堑自守,城外数百里悉为诸部射猎地,承勋疏请修筑。会世宗立,发帑银四十余万两。承勋命步将四人各一军守要害,身负畚锸先士卒。凡为城堑各九万一千四百余丈,墩堡百八十有一。招逋逃三千二百人,开屯田千五百顷。又城中固、铁岭,断阴山、辽河之交,城蒲河、抚顺,扼要冲,边防甚固。录功,进秩一等。又数陈军民利病,咸报可。以疾归。起故官,莅南院。三迁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帝以京营多弊,欲振饬之。遂加承勋太子太保,改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专督团营。寻兼掌都察院。以疾,三疏乞休,且言:‘山西潞城贼以四道兵讨之,不统于一人,故无功。川、贵芒部之役措置乖方,再胜再叛,宜命伍文定深计,毋专用兵。丰、沛河工,二年三易大臣,工不就,宜令知水利者各陈所见,而俾侍郎潘希曾度可否。其尤要者,在决壅蔽患。仿唐、宋转对、次对故事,不时召见大臣。’帝不允辞,下其议于所司。时秦、晋、楚、蜀岁祲,诏免田赋。承勋言:‘有司例十月始征赋。今九月矣,恐官吏督趣,阴图干没。宜及其未征,遣官驰告以所蠲数。山陬僻壤,俾悉户晓。有司不能奉宣德意者,罪之。抚按失举奏,幷坐。’帝褒纳之。奏夺京营把总汤清职。郭勋为求复,语侵承勋。承勋因求退,给事中王准等劾勋恣。乃敕责勋,而下清法司。”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兵部尚书胡世宁致仕,诏承勋还部代之。疏言:‘朝廷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必下廷议。议者率相顾不发,拱手听。宜及未议前,备条所议,布告与议者,俾先谂其故,然后平心商质,各尽所怀。议苟不合,听其别奏。庶足尽诸臣之见,而所议者公。’帝然其言,下诏申饬。寻命兼督团营。言官攻张璁、桂萼党,幷及承勋。承勋连章求退,帝复温旨答之。中官出镇者,率暴横。承勋因谏官李凤毛等言,先后裁二十七人,又革锦衣官五百人,监局冒役数千人。独御马监未汰,复因给事中田秋奏,多所裁减。而请以腾骧四卫属部,核诡冒,制可。中官言曩彰义门破也先,东市剿曹贼,皆四卫功,以直内故易集,隶兵部不便。 承勋言:‘彰义门之战,祸由王振。东市作贼,即曹吉祥也。’帝卒从承勋议,归兵部。寇犯大同,议遣大臣督兵。众推都御史王宪,宪不肯行。给事中夏言谓承勋曰:‘事急,公当请行。’承勋竟不请。给事中赵廷瑞并劾之。会寇退,罢。”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十年春,大风昼晦,帝忧边事。承勋言:‘去岁冰合,敌骑尽入河套。廷、宁、固原皆当警备。甘肃军饷专仰河东,宜于兰州籴贮,以备缓急。曩河西患土鲁番,今亦卜喇又深入。两寇云扰,孤危益甚。套寇出入,并经庄浪。急宜缮塞设险,断臂截踵,使不得相合。兀良哈最近京师,不善抚,即门庭寇。云南安凤之叛,军民困敝,临安、蒙自盗贼复兴,旷日淹时,恐酿大患。交阯世子流寓老挝,异日归命请援,或据地求封,皆未可测。惟急用人理财,俾边鄙无虞。’帝嘉纳焉。承勋沉毅有大略。帝所信任,自辅臣外,独承勋与胡世宁,大事辄咨访。二人亦孜孜奉国,知无不言。世宁卒半岁,承勋亦卒,帝深嗟悼。赠少保,谥康惠。所赉予,常典外,特赐白金、彩币、米蔬诸物。承勋官四十年,家无余赀。其议‘大礼’,亦与世宁相合云。”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胡世宁,字永清,仁和人。弘治六年进士。性刚直,不畏强御,且知兵。除德安推官。岐王初就藩,从官骄,世宁裁之。他日复请湖田,持不可。迁南京刑部主事。应诏陈边备十策,复上书极言时政阙失。时孝宗已不豫,犹颔之。再迁郎中。与李承勋、魏校、余祐善,时称‘南都四君子’。”
- ^ 《弘治六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站籍,治《诗经》,年二十三岁中式弘治六年癸丑科第三甲第八十五名进士。四月初八日生,行九,曾祖李奂,巡检 赠右副都御史;祖李善,教谕 赠右副都御史;父李田,右副都御史;母毕氏(封淑人)。慈侍下,妻龚氏,兄承业;承芳(大理寺评事);承箕(贡士);承颜,弟承新;承阶。由儒士中式湖广乡试第十一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百六名。”
相关条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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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罗钦顺 |
明朝吏部尚书 嘉靖六年(1527年) |
继任: 桂萼 |
前任: 颜颐寿 |
明朝刑部尚书 嘉靖六年(1527年) |
继任: 胡世宁 |
前任: 王时中 |
明朝兵部尚书 嘉靖六年-嘉靖七年(1527年-1528年) |
继任: 胡世宁 |
前任: 胡世宁 |
明朝兵部尚书 嘉靖八年-嘉靖十年(1529年-1531年) |
继任: 王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