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长春(16世纪—17世纪),君泰四川重庆府綦江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杜长春早年出身国子生,以《书经》中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举人第二十八名[2],三十八年(1610年)会试中式第一百五十七名[3],成三甲进士,获授蕲水知县,任内摘奸罚恶,不畏强权,又经常教育士子,学生都争相学习[4]。之后他调任南城,任内勤劳得士民爱慕之,但因为以奉承上级降为宁国教授,很快再升为承天府推官,他却以不得志请求辞官,到江陵时去世,四川巡抚傅宗龙为他撰写墓志铭[1]

家族

曾祖杜崇赤,贡生。祖父杜江,训导。父亲杜起位,母亲王氏,

参考文献

  1. ^ 1.0 1.1 道光《綦江县志·卷七·人物》:杜长春,字君泰,邑进士,初任湖广蕲水县知县,继补南城,清洁勤劳,士民甚爱慕之。以不合当路降宁国学,旋授承天府司理,郁郁不得行其志,遂乞解组,至江陵而卒,四川巡抚傅宗龙表其墓。
  2. ^ 道光《綦江县志·卷七·选举》:杜长春 万历三十四丙午(举人),见进士科
  3.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登科录》:杜长春 贯四川重庆府綦江县民籍,国子生,治《书经》,字君泰,行二,年二十,正月十四日生。曾祖纯赤 贡生,祖江 训导,父起位,母王氏,具庆下,弟友春、同春、菺春、卢春、仁春,娶罗氏。四川乡试第二十八名,会试第一百五十七名。
  4. ^ 钦定四库全书《湖广通志·卷四十三·名宦志》:杜长春,字贞阳,綦江进士,万厯中知蕲水,摘奸罚恶,不畏强御,清核钱粮,无欺隐包赔之弊,每月课士,士咸争自濯磨。
  • 道光《綦江县志》·卷七·选举
  • 道光《綦江县志》·卷七·人物
  • 钦定四库全书《湖广通志》·卷四十三·名宦志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涂宗濬
明朝蕲水县知县
万历三十八年-四十年
继任:
宋文昌